绍兴市上虞区司法局公开征求《关于公布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政府形象。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有关规定,我局拟定起草了《关于公布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时间为2026年8月17-2026年8月26日。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6年8月26日前直接通过本页面“我有建议”栏提交,我单位将及时回复。也可书面反馈我单位,书面反馈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

 

联系人:顾子涵,联系电话:0575-82509631。

通信地址:上虞区市民大道987号区行政中心3号楼。

 附件1:关于公布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pdf

附件3:《关于公布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



结果反馈:

《关于公布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已于2026年8月17日-2026年8月26日完成公众意见征集,共收到0条意见(包括网络、电话、信函等渠道)。

开始时间:2026-08-17
截止时间:2026-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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