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绍兴市上虞区经信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4〕37号)要求,我局对2026年5月27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绍兴市上虞区经信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时间为2026年8月24日至9月1日。请于2026年9月1日前直接通过本页面“我有建议”栏提交,也可通过电话或信函反馈至绍兴市上虞区经信局办公室。
联系人:李一菡
电话:0575-82213312
地址:绍兴市上虞区市民大道987号
邮编:312300
附件1.绍兴市上虞区经信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绍兴市上虞区经信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起草说明.docx
绍兴市上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6年8月21日
结果反馈:
《绍兴市上虞区经信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已于2026年8月24日-2026年9月1日完成公众意见征集,共收到0条意见(包括网络、电话、信函等渠道)。
开始时间:2026-08-24
截止时间:2026-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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