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和单位: 《上虞市创建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上虞市委办公室 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十一月三日
上虞市创建园林城市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市滨江生态型现代化中等城市建设步伐,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丰富城市内涵,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市民生活质量,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建设部《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和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园林城市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城市绿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围绕我市建设滨江生态型现代化中等城市的目标定位,调动全社会力量,加快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实施城市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地发展。 二、创建目标 在巩固和发展市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加快城市生态建设。通过加大投入、加快配套、加强管理,形成具有滨江特色的城市绿地系统,提高园林绿化建设与养护管理水平,着力改善城市环境,把我市建设成为融自然山水、人文景观为一体,经济发达、环境优美相协调的滨江生态型现代化中等城市。力争市区在2005年底实现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的目标,三年内成功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 三、工作任务 (一)完善绿地系统规划 我市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已完成编制并通过论证。当前要着重抓好规划的贯彻落实工作。建立并严格实施城市绿化的“绿线”管理制度,明确绿地布局,划定绿地界线,各类城市建设必须达到按规划要求的绿地指标。按照绿地系统规划的总体布局,抓好对绿地系统规划中绿色空间的细化设计,早日形成“环块结合、山水相依、总量适宜、布局合理”的绿地系统。 (二)加快城市绿化建设 围绕“改造老区,建设新城,延伸绿线,扩张绿量”的工作重点,具体做好“一景观、二区块、三改造、四配套”的绿化建设工作。一景观,即城防三期景观建设;二区块,即城北区块、城南区块绿化建设;三改造,即加快泾口至舜帝嶺及104、329国道等城市主要入城口的绿化改造,示范性小区的绿化改造,以及单位绿化改造;四配套,即城区风景林地设施配套,城区绿化及闲置绿地整合配套,城市路网绿化配套和拆迁安置房绿化配套。通过加快城市绿化建设,使城市绿地分布合理,设施齐全,特色鲜明,确保市区在2005年底前绿化三项指标达到省级园林城市标准(即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7平方米、绿地率32%,绿化覆盖率37%以上)。道路绿化按道路长度普及率、达标率分别在95%和80%以上,市区干道绿化带面积不少于道路总面积的25%,新建居住小区绿化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30%以上,改造旧居住区绿化面积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25%,园林式单位达标占70%以上,全市生产绿地总面积占城市建成区面积的2%以上。 同时,在绿化建设过程中认真执行行业标准,高标准设计、高水平施工、高要求管理,形成特色鲜明、精心建设、维护良好并与周围环境协调美观的园林景观效果。 (三)加强城市景观保护 1、加强城市文物古迹的保护。文物古迹不仅反映一个城市的历史,也是城市文化、城市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强对现有文物古迹的保护和管理。制订详细规划,确定保护建设控制地带,并积极开发利用,发挥其功能作用。当前要抓住洪山湖景区曹娥景区的扩建机遇,进一步挖掘虞舜故里人文底蕴,做足做透上虞旅游文化,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市区的曹娥庙、舜井等文物古迹的保护管理力度。 2、凸现虞山舜水园林的特色。要依托山水自然条件巧做文章,在规划布局和景观设计等方面营造亮点,凸现城市个性特色。围绕我市中心城区依山傍水的有利条件,做好曹娥江、百沥河、西横河、龙山河等江河水体沿岸绿化的规划建设工作;凭借我市自然山体景观丰富的优势,实施“林业下山,森林进城”工程,保护建设半山、龙山等自然山体,增加城市“绿肺”容量。不断拓展绿色空间,形成“点上绿化成景,线上绿化成荫,面上绿化成林,环上绿化成带”,“城内有山、水穿城过”的绿色景观。 3、严格保护城市古树名木。城市古树名木是活的化石,是一个城市的历史见证,要根据建设部《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完善本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对市区的古树名木进行一次全面普查,建立完善档案,按管理办法要求做好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工作,积极采取古树复壮、病虫害防治等保护措施。 4、实施城市景观工程。以争创“街容示范路”为抓手,开展街容街貌的综合整治,到2005年底,建成3条以上“街容示范路”。制订实施城区户外广告管理规定,同时对户外广告进行一次全面的整治。加强市容市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四)推进城市生态建设 扎实开展城市大环境绿化,通过城市北部高速防护林带,东部、南部的山体、湿地的保护开发建设,形成城乡一体化的优良环境,形成城市独特的自然、文化风貌。按照城市卫生、安全、防火、环保等要求建设防护绿地,落实维护管理措施,缓解城市热岛效应,提高环境效益。同时,努力做好环境保护和达标工作,保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60%以上,污水处理率达35%,城市大气污染指数达到二级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达到三类以上,继续做好城市江、河、渠的整治改造,深入实施碧水工程,确保“面清、水畅、岸绿”。 (五)加快市政建设步伐 通过多年的努力和建设,我市已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市政基础设施系统,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在现有基础上,需进一步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城市功能,方便市民的日常生活需要。要大力推进城市燃气事业,使燃气普及率继续保持在80%以上;以理顺公交管理体制为契机,积极发展城市公交,保证万人拥有公交车辆达10辆(标台)以上;保持水质综合合格率在100%,用水普及率在98%以上;实施城市道路建设与亮化工程,确保人均拥有道路面积9平方米,城市主次干道亮灯率为97%以上。 (六)加大绿化管理力度 进一步加强园林绿化管理,实行覆盖全社会的城市园林绿化的行业管理,提高园林绿化管理水平。加大对绿化管理的执法力度,严格按照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浙江省绿化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上虞市城市绿化管理实施细则》,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人和事予以严肃查处。同时对长期占用绿地、违章搭建等现象进行集中整治,确保城市环境的整体和谐。积极探索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与分散管理有机结合的方法,切实保护绿化成果及绿地景观。 (七)增强市民绿化意识 动员各单位和居民个人积极开展庭院、阳台、屋顶、墙面、室内绿化,实施“社会化绿化认养”工作,做到人人参与绿化建设。 提高市民对全民义务植树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通过各方努力,确保城市全民义务植树任务每年完成,植树成活率和保存率均不低于85%,尽责率在80%以上。同时要提高市民爱绿、护绿的意识。管理维护好城市的现状绿地,杜绝乱吊、乱挂、乱攀摘、擅自占用绿地、损坏园林设施、破坏园林绿化的行为,以良好的城市绿化面貌来反映市民良好的精神风貌。 四、工作措施 创建园林城市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工作量大,涉及面广,必须进一步加强领导、广泛宣传、落实责任、合力攻坚,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改善城市环境,创建园林城市事关全局,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市委、市政府成立创建园林城市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创建工作。各职能部门要把创建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实施一把手负责制,要根据工作职责,认真制订落实本部门、本单位的具体实施意见,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创建工作目标的如期实现。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各乡镇、街道、市直部门和单位以及新闻媒体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宣传,制定周密的宣传计划,开辟专栏、专刊,大力宣传创建园林城市的重要意义和有关园林绿化的法律法规,使创建工作家喻户晓,人人参与,使广大市民认识到创建园林城市不仅是提高城市形象,改善城市投资环境的需要,更是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广大市民生活质量的需要。通过广泛宣传,提高各级各部门的认识,强化市民爱绿、护绿、建绿的意识。 (三)多方筹资,加大投入 要根据我市实际,积极采用高效经营城市的理念,多渠道、多方位筹集资金。按照财政出一点,城市维护费增加一点,部门单位承担一点,银行贷款建设一点及全社会参与绿化认养吸纳一点的办法,确保城市绿化建设的需要。要认真执行城市绿化补偿费标准,对政策规定收取的易地绿化补偿费,临时占用绿地绿化补偿费及毁坏绿化的罚没收入要实行专款专用,专门用于城市绿化建设。要健全园林绿化建设市场,吸引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园林绿化建设。 (四)狠抓重点,务求实效 创建园林城市既是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同时也是实施城市可持续发展,增强城市经济竞争力和发展后劲的一项基础工程。各乡镇、街道、部门和单位要以创建园林城市为契机,进一步落实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各项规定及要求,抓住各自在创建工作中的重点,认真研究、制定方案、重在落实。对有关创建的工作,必须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力求通过创建使城市园林绿化与城市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水平跃上新台阶,真正实现经济建设与环境建设协调发展,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同步前进。 五、工作步骤 总体工作分四个阶段来实施,即准备动员阶段,初显成效阶段,基本达标阶段和实现目标阶段。 (一)准备动员阶段 认真做好创建工作的目标梳理,摸清创建活动软、硬环境的实际差距,理清创建活动思路,制订活动抓手,完善创建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召开“创园”动员大会。这一阶段工作要借用宣传力量,开辟专栏、专刊,大力宣传创建园林城市的重要意义和有关园林绿化的法律法规,使全市人民认识到创建园林城市不仅是宣传上虞、塑造上虞城市形象,改善、优化城市投资环境的需要,更是促进上虞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广大市民生活质量的需要,是一项宏伟决策,关键战略。 (二)初显成效阶段 着重抓好软、硬件设施建设。(1)完成绿地系统规划的论证、审批工作,加大贯彻和执行力度,建立严格的城市“绿线”管理制度,明确绿地布局,制定绿地界线,各类城市建设目标必须达到规划要求的绿地指标;(2)加大城市绿化建设,对明确的建设任务,必须全面启动,高效建设,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错失一个机遇,落后一个时代”的责任感,攻坚破难,大干快上;根据城市绿地规划,尽快落实一批有数量、树精品的建设项目,扩张绿量、提质提档;(3)加强城市景观保护,对现有能突出城市文化和民族特色的历史文化要采取措施,强化保护力度,城市的街景立面设计、居住小区建筑设计要严格按照城市立面规划,充分考虑地方特色、品位、档次;城市古树名木保护建档立卡,责任落实,措施有力;户外广告管理规范,制度健全完善,效果明显;(4)推进生态市建设,与“创园”工作相结合,相互协调,共同促进;(5)加快市政建设步伐,拓展城市框架,提升城市功能;(6)增强市民绿化意识,营造浓厚的“创园”氛围;(7)拓宽筹资渠道,加大投入、高效经营。 (三)基本达标阶段 重点在于抓建设和长效管理,具体做好: (1)市政设施建设全面竣工; (2)绿化配套基本完善; (3)园林绿化管理法规健全、完善,执法管理文明、规范; (4)城市景观保护工作已经达标,并做到长效巩固; (5)城市生态建设稳步推进,城乡一体的优良环境基本形成,各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扎实开展,效果明显,各项指标达到要求; (6)市民绿化意识大为提高,爱绿、护绿深入人心; (7)继续做好“创园”工作资料准备。 (四)实现目标阶段 在完成“创园”各项硬件指标的同时,继续完善各项管理机制,狠抓长效管理,邀请省、市专家组来虞指导,重点是查漏补缺,优化提高,做好整改和迎检的准备工作。
附件:上虞市创建园林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
上虞市创建园林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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