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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590622/2008-316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盖镇委〔2004〕31号 | 公开日期: | 2008-12-18 05:22 |
发布单位: | 盖北镇 | 有效性: |
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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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镇委〔2004〕31号
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 通 知 各村(总)支部、村民委、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2004〕2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全面提升农业产业化层次,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增强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现将《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的若干政策意见》发给你们,望你们参照执行。 附: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的若干政策意见
中共盖北镇委员会 盖北镇人民政府 二00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抄报:市委办、市府办 抄送:市农林水产局、水利局、市农业产业化工作小组 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的若干政策意见
为提升农业产业化层次,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增强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订如下扶持农业政策。 一、扶持农业企业的发展 1、对新办农产品深加工企业,投入固定资产在50万元以上,经工商登记注册的或技改投入50万元以上的(账面发生额)奖励企业业主人民币5000元,投资100万以上的最高奖至1万元人民币。 2、企业等级晋升奖。对今年新进入上虞市级农业龙头企业,每家企业奖励1000元,进入绍兴市级农业企业每家奖励5000元。 二、外向型农业发展 1、外资引进奖。鼓励农业企业嫁接,引进外资项目,对引进外资投资农产品加工的,按实到外资10万美元以上,奖励企业主1万元人民币;10万美元以上的按每1万美元奖励人民币1000元。 2、外拓市场奖。鼓励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或个人到市外、省外开设经销、批发农产品窗口,并经当地工商登记注册(提供复印件为准),每家奖励200元。 3、外拓基地奖。开拓农业发展新空间、发展资源型农业,新增镇外承包土地面积100-300亩,时间在一年以上,奖励承包大户每亩3.0元,300亩以上奖1000元(以承包合同为准)。 三、培育设施农业示范区。在镇政府投资鼓励创办欧亚种大棚及避雨栽培的基础上 ,零星2亩以上连片搭建的示范点,按标准钢棚3000元/亩,标准竹架1000元/亩进行扶持。鼓励农户进行果树套袋,经个人申报,村集中上报至镇登记,并于6月底组织检查验收合格,凡用量每亩4000只以上的凭果袋发票补30%。 四、积极实施四绿工程 为鼓励企业实施四绿工程,对新制订绿色农产品质量标准1只。经绍兴市级以上认定绿色农产品或无公害农产品一个,新创绍兴市级以上名牌一只,分别奖绍兴市级2000元、省级3000元,新注册农产品商标每只奖励500元。 五、加强组织领导,发挥政策引导、激励作用。为切实加强对农业产业化的领导,真正把各项扶持政策贯彻落到实处,促进我镇农业经济快速发展,建立镇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由陈国仁镇长为组长,陈建明副镇长为副组长,戴亚惠、姚松富、陈春牛、杨永兴、王小尧、王艇为成员,加强日常的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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