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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59077X/2008-3618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虞园区〔2008〕24号 | 公开日期: | 2008-12-25 01:54 |
发布单位: | 杭州湾上虞经开区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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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园区[2008]24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的通知
园区各企业: 随着新《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劳资纠纷成为当前各地区的一个焦点问题。今年以来园区已发生了多起劳资纠纷,其中有两次造成较大影响。因此,如何协调处理好劳动关系,维护社会安定和谐,是摆在各企业面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就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各企业要成立《劳动合同法》学习小组,主要成员要包括老总本人及人事管理部门人员。学习小组成员要以严谨的态度,认真学懂学透《劳动合同法》的所有内容。同时,要把《劳动合同法》的内容贯彻到企业的用工管理中,增强企业的自我管理能力。 二、加强自查,完善企业用工制度。对照《劳动合同法》,各企业要对正在实行的各类用工管理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梳理,有涉及违反《劳动合同法》内容的,要及时认真的做好修改工作。同时,要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在企业内部建立劳动关系自主协调机构,并发挥其作用,注意抓住职工最关心、劳动关系中矛盾最突出,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开展协商,建立预防和解决拖欠工资(加班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三、加强监控,及时上报纠纷苗头。企业要加强对自身的纠纷隐患的监控,加大排查力度,及时向管委会上报劳动纠纷管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尽可能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坚决遏制群体性事件上升的势头。 四、正确引导,妥善化解劳资矛盾。企业要加强对员工的法制教育,特别是《劳动合同法》的有关内容和关于维权的有关法律法规,让员工正确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引导职工通过正常途径反映问题,防止因行为过失而扰乱正常的生产秩序。 五、加大投入,改善职工工作环境。各企业要加大劳动关系和谐发展活动的投入,改善企业员工的生产、生活条件,创造一个和谐、舒适、安逸的工作环境,做到人性化管理,进一步增强员工凝聚力和向心力,确保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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