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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k15129216/2008-219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 | 公开日期: | 2008-12-08 07:11 |
发布单位: |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曹娥街道) | 有效性: |
曹娥街道机关公文办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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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及时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提高街道办事处公文处理的效率和公文质量,推动街道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特制订曹娥街道公文办理制度。 1、公文处理要及时、准确,所有文件均由党政办统一收发,签收文件要逐件清点,逐项作好登记,以便查询。 2、文件签发后,应立即送街道党委书记、主任、党群副书记轮阅,根据领导批示,送达党政班子传阅,并随时掌握文件去向。凡经注办的文件,党政办必须及时转送有关办理人员,以避免漏办和延误。 3、党政办必须严格把关,未经领导阅看或批示的文件,其阅读和传达范围不得自行扩大。 4、送达办理的公文,由党政办负责催办,街道党委、办事处督查组负责查办。对下发的重要文件,应及时了解和反馈执行情况。 5、凡属街道党委、办事处重要事项的行文,由党政办负责起草,其它均由各办(中心、站)自行起草。草似文件必须情况确实、观点明确、条理清楚、文字精练、书写工整、注重效用。 6、凡需正式行文的文件,送达领导审批和签发之后,送党政办登记、编号,方能打印。 7、文件打印完毕,由拟稿人校对,确定印稿后,由党政办负责用印,上报或发送。 8、草拟、修改和签批的公文,应使用碳素钢笔或毛笔,符合存档要求,不得在文稿装订线外书写。 9、所有公文,必须由党政办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整理立卷,确保存档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 10、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文件的规定,按照密级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确保其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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