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号:
33008
事项名称:
改变土地和建筑物用途审批
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法定实施主体:
上虞市规划局(人防办)
实际实施主体:
处理处室:
上虞市规划局行政许可科
垂直层级:
市本级终审
横向层级:
单独审批
申请人种类:
企业、事业、其他组织
法定期限:
1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收费情况:
免费
收费依据:
/
收费标准:
年检情况:
不年检
设定依据: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
文件名称及文号:
申报条件:
符合规划条件
申报材料:
1、申请表; 2、具有上虞统一坐标的1:500地形图(有资质的测绘单位测绘); 3、《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 4、有关部门的意见。
受理地点:
便民服务中心规划(人防)窗口
办理流程:
受理、踏勘、审查、公示、决定
咨询/联系电话:
82129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