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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075/2008-0128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08-12-08 07:33
发布单位: 文广局

在古建筑内设置生产用火审批

事项编号:

SYS—24—A0601

事项名称:

在古建筑内设置生产用火审批

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法定实施主体:

文物行政部门

实际实施主体:

上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处理处室:

上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科

垂直层级:

省文物局

横向层级:

/

申请人种类:

单位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即办

收费情况:

免费

收费依据:

/

收费标准:

/

年检情况:

/

设定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文件名称及文号:

 

申报条件:

 

申报材料:

1、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应包括:申请机构名称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项目及内容、理由;

2、实施工程方案;

3、用火规章制度及预防火灾措施;

4、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意见的复印件。

受理地点:

上虞市便民中心文广窗口

办理流程:

受理

审核

上报

咨询/联系电话:

8211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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