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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k15129216/2010-2199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0-11-02 10:53
发布单位: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曹娥街道)

曹娥街道外来人口管理实施办法

各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虞市《外来人口管理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纪要》精神,结合曹娥街道外来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及有关制度,希遵照执行。

    一、工作职责:

    ㈠曹娥街道外来人口管理办公室是曹娥街道外来人口管理的主管部门,由街道副主任祝荣法任主任,曹娥派出所副所长冯建为副主任,负责本辖区内外来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外口专管员的招聘、录用及教育、培训、考核和业务指导工作,协调处理本辖区内外来人口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㈡曹娥派出所在曹娥街道外口办领导下负责本辖区外来人口的登记、发证及治安、计划生育、就业、出租房屋等管理服务工作;对外来人口专管员的日常管理、指挥和考核;配合曹娥街道做好外来人口专管员的招聘、录用工作。

    二、各社区警管辖范围

    江滨社区:

    江滨新村、卧龙花苑、金舜花园,工业片(东至舜江西路,南至五星中路,西至东山路,北至江西路)

    舜杰社区:

    舜杰花苑、双桥新村,工业片(东至舜江西路,南至人民中路,西至东山路,北至五星中路)。

    振兴社区:

    振兴新村、望江公寓、丰泽园

    银河社区:

    花园新村、银河新村,工业片(东至舜江西路,南至通江中路,西至东山路,北至人民中路)。

    金桂苑社区:

    金桂苑、建开花园、舜江新村、天成花园

    德济苑社区:

    德济苑、新兴苑、流星花园、越秀花苑、舜秀新村,工业片(东至舜江西路,南至肖甬铁路,西至东山路,北至通江中路)。

    曹娥片:

    ㈠曹娥社区、上沙村、孝女庙村、娥一村、娥二村、联丰村、民丰村、下沙村、三角站村、里睦桥村。

    ㈡大三角社区、渡江路东至曹娥江,西至火车站转盘两侧居民房,104国道北至火车站于,南至卫陶厂两侧居民房。

    中塘片:

   狮子村、白米堰村、新沙村、越爱村、大厂村、梁巷村、徐家塘村、新楼下村、光明村、贺盘村、西湖村,工业片(东至东山路,南至肖甬铁路,西至内塘,北至江西路)。

    蒿坝片:

    蒿坝村、蒿东村、朱山头村、漳汀村、董村、金村、丽樟村、蒿坝社区及l04国道两侧。

    三、各责任区人员安排

    1、中塘片:金志强、徐烽、任汉明、张宏杰

    2、蒿坝片:唐慧慧、张权

    3、曹娥片:秦增尧、李安军、郑杏元

    4、金桂苑:陈金海、许庆云

    5、德济苑:黄军诚、卢永良

    6、银  河:赵军

    7、振  兴:曹建江

    8、舜  杰:阮建新、顾玲丽

    9、江  滨:邱焕烈、吴关龙

    外口办窗口:王宝珍、陈桂芳、陈雪莲

    派出所窗口:余灵英、陈秀丽

    四、考核制度

    ㈠工资、考核奖金发放:外口专管员每月基本工资600元,月考核奖500元,考核实行倒扣制,扣完为止。

    ㈡奖励:

    1、通过出租房屋、外来人口稽查查获公安部网上逃犯一名奖500元。

    2、通过出租房屋、外来人口稽查协助公安机关每抓获犯罪嫌疑人(逮捕以上)一名奖300元。

    3、通过出租房屋、外来人口稽查工作发现可疑物品并协助公安机关破获刑事案件的奖励100元。

    ㈢扣罚:

    l、不服从社区管理,上班迟到、早退,每发现一次扣20元,旷工一次扣50元,旷工三次作辞退处理。

    2、出租房屋租住人员登记率未达到80%的,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5元。

    3、暂住在本社区的外来人口被公安机关打处且未作暂住登记的,每一名扣100元。

    4、未建立一户一档的,每少一户扣50元。

    5、在办理暂住人口登记中弄虚作假的,每查实一名扣300元。

    6、未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每人扣100元。

    7、出租房屋、暂住人员登记内容不全或登记内容有误的,每户(人)扣20元。

    五、考核方式

    每月抽查5家出租房屋,20名暂住人员,一查档案内登记项目是否真实齐全,二查登记人员同实际租住人员是否一致,三查暂住登记内容同本人真实身份是否一致,考核以社区民警为主,社区(村)

干部共同参加。考核时间为每月10日一15日。

    六、事假、病假、公伤制度。(按月计算)

1、事假:请假的,每天扣基本工资20元。

2、病假:病假在半个月内不扣基本工资。半个月以上至一个月

不扣基本工资,奖励补贴按50%计算。1个月以上量情而定。

    3、公伤:一切待遇照常,医药费全报。

    七、外口专管员计生奖励

     参照虞外管[2004]3号、虞人计[2004】33号文件精神。

     1、查验对象:18—49周岁、居住曹娥街道、户籍为上虞市外的育龄妇女。已婚:每查验一一登记一一发放服务证、宣传资料等工作程序1名奖励2元,未婚:每查验一一登记一一发放宣传资料等工作程序1名奖励1元(工作程序按上级有关规定随时调整)发现计划外怀孕并做通思想工作,落实补救措施的,流产每例奖50元,中期引产每例奖100元。

    2、计生工作必须程序到位,登记内容必须详细、准确,并及时上交计生窗口录入电脑。在上级部门、街道抽查、暗访等活动中,如发现与实际不符,育龄妇女登记率验证率每下降1%扣除当月社区计生100元,全部正确的,奖励100元。发现计划外生育的每例扣500元。

     3、计生奖励发放不计入月补贴工资,另外发放。

     本管理实施办法自2006年7月1日起实施。

 

               上虞市曹娥街道办事处

              二00六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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