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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k15129216/2010-220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0-11-03 09:04
发布单位: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曹娥街道)

曹娥街道开展农村宅基地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行政村(居):

    为认真贯彻2005年10月20日全市深化新农村建设暨农村宅基地整治、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动员大会和市委办[2005]110号《关于开展农村宅基地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着力盘活利用村庄存量建设用地,合理调剂配置土地资源,进一步改善农村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促进现代化新农村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农村宅基地整治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和原则

    农村宅基地整治的目标是:以村庄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指导,以“百村整治、十村示范”工程为载体,以空心村改造、违章房屋拆除、分散自然村撤并和退宅还耕为重点,为全街道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私人建房提供有力的用地保障,在具体整治中,要做到以下几个结合:

    1、农村宅基地整治与科学规划村庄布局相结合,坚持以村庄规划为龙头,科学规划村庄布局,使分散自然村向中心村集聚,适度控制用地,加快城乡一体化步伐。

    2、农村宅基地整治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以新农村建设为重点连片整治空心村,清理拆除应拆未拆和乱搭乱建房,改造农村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村容村貌。

    3、农村宅基地整治与拆旧拆违工作相结合,严格按《上虞市农村私人建房管理办法》,加大对农村应拆未拆房的拆除力度及未批先建、骗取批准建房的处罚力度。通过拆违腾空,统一调剂使用宅基地,解决危房户、缺房户的建房难问题同时结合这次整治活动,加大对本街道内城区A类村违章建筑的拆除工作。

    二、基本内容

    农村宅基地整治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主要有两种形式。拆旧建新和退宅还耕。

    拆旧建新是指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的指导下,拆除村内老房、旧房、危房,在不扩大村庄外延前提下盘活存量,解决农村私人建房,并使村容村貌明显得到提高,应拆除的危房包括:

    1、农户审批建房批文中明确规定,应拆除而未拆除的;

    2、影响村镇规划须拆除的(包括合法房);

    3、不符合一户一宅制,且超过户均标准的;

    4、非法搭建的建筑物或构筑物;

    5、在用地审批中采用假调剂等手段骗取批准,而实际还在占用的。

    退宅还耕是指在农村居民建设用地进行综合整治过程中,中心村周边和零星自然村拆除旧宅后,通过整理复垦成耕地的行为。

    退宅还耕必须集中连片,整村整治(包括自然村)且至少有一处连片拆除建筑占地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

    1、实施农村宅基地整治的村书面申请报告;

    2、市规划部门认可的村镇规划;

    3、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开展农村宅基地整治的决议及签字;

    4、村与被拆迁农户签订的旧房拆除协议,旧房拆除协议要求按签订先后次序编号;

    5、宅基地整治退宅还耕区域现状图。

    三、整治步骤及方法

    (一)计划步骤

    1、调查准备。10月20日全市动员会后,街道组织人员对部分村进行走访,讨论目前农村住宅及干部群众的思想。在摸底的基础上,通过联席会议拟定出本街道农村宅基地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相关激励政策,建立宅基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班子,街道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负责面上指导、政策宣传、考核验收。

    2、动员部署。街道党委、办事处召开全街道由村三委会和全体机关干部参加的宅基地整治动员会,明确目标任务及具体要求,会后要求各村建立相应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要求领导小组组长由支部书记担任,其他干部及农村指导员为领导小组成员),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3.组织实施。要求11月底前搞好调查、摸底工作,按照循序渐进、分期实施计划,确定分三批实施,第一批为l3个村,第二批为7个村,第三批为14个村(见附表),第一批在11月底前划分房屋类别,确定该拆房屋名单,发出自行拆房通知,确定期限对自行拆除房屋进行验收,对未拆违章房集中拆除。第二期在明年4月中旬前完成。第三批在明年6月底完成。

    4、检查验收。街道宅基地整治领导小组组织对村宅基地工作进行初步验收,验收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冯建军任组长,副组长袁伟星、周先章、罗高生,成员各片片长、王成章、丁大庆、陈炯江、俞夏坤。并接受市宅基地整治工作办公室验收,验收合格的,兑现宅基地整治奖励政策,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直至验收合格为止。

    (二)方法措施

    1、整治重点(因地制宜,突出重点)。A类村整治的重点是拆除违章建筑,清除应拆未拆房,标准按照城区拆违政策执行。B类村重点是清理应拆未拆房、违章搭建、一户多宅、非法转让及影响规划的建筑物并根据整治现状确定能否退宅还耕。

    2、周密部署,扎实开展。宅基地整治工作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各村必须要周密部署,严格把关,过深过细做好群众思想工作,防止因宅基地整治出现社会不稳定因素。同时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组长的其他村干部及联村指导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相应成立工作班子,确定2—5入的整治队员,做深做细群众工作。对个别在应拆未拆或违章建筑处理中阻挠行为的,将申请有关部门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3、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开展宅基地整治工作是一次民心、实事工程,也是加快新农村建设、缓解土地要素瓶颈制约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村必须高度重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村必须由支部书记统一抓,同时,街道专门成立整治办公室负责面上指导工作,各片片长负责分片包干,农村指导员协助支部书记抓好落实,确保这次整治工作圆满完成。

    四、补助政策及奖罚措施

    (一)补助政策

    根据宅基地不同情况,市政府、街道办事处分别对拆旧建新及退宅还耕实行补助,具体为验收全部合格后,按以下标准实行一次性补助给农户。

    1、合法空关房,对有合法产权的旧房拆除,市政府补助建筑面积平房80元/平方,楼房100元/平方。

    2、应拆未拆房,对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的,补助按建筑面积30元/平方的劳务费,对尚未退还的押金,经验收合格后予以退还。

    3、违章搭建,凡1983年7月17日以后建造的房屋,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村庄规划,属主房且在户均限额标准内的,可在处罚后予以补办权证手续,不符合条件的,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的补助按建筑面积15元/平方的劳务费。

    4、对实施退宅还耕的项目,可按还耕面积等量获取置换指标,也可申请“以奖代补”资金,指标由市统筹使用,奖励标准为每亩23000元。

    (二)奖罚措施

    农村宅基地整治工作是全市性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村要不折不扣地完成,街道党委、办事处将这次工作列入各村“双争”目标考核及机关干部的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并对实施情况实行奖励(奖励内容另发)。经市验收合格村,当年度“双争”目标考核加l0分。

 

                        上虞市曹娥街道办事处

                       二00五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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