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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913/2010-2076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虞安监〔2010〕27号 公开日期: 2010-07-14 14:54
发布单位: 区应急管理局 有效性:

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的通知

中 共 上 虞 市 委 宣 传 部    

上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上  虞  市  公  安  局   

上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文件

上  虞  市  总  工  会   

共  青  团  上  虞 市 委

上  虞 市 妇 女 联 合 会

 

虞安监〔2010〕27号

 


关于开展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进一步营造安全发展的舆论环境和社会风尚,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现就开展第九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根据市委、市政府开展“三个年”活动的总体部署,结合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各项重点任务,以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为着力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推动安全理念、安全文化、安全法律和安全知识进企业、进工地、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使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更加深入人心,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法律支撑。

二、活动主题

安全发展,预防为主。

紧紧围绕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总体部署,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提高全民的安全素养,不断深化安全生产执法和隐患治理行动,强化各项预防措施,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及以上事故,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保障全市社会经济又好又快的能力。

三、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从2010年6月1至30日。

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定在6月份的第二个星期日(6月13日),重点宣传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宣传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意义、任务、要求和各项措施;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等。

四、组织机构

由上虞市委宣传部、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文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共同主办,并组成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活动指导和研究决定有关活动事项,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

五、活动内容

除配合实施国家、省、绍兴市统一组织的活动外,我市主要活动内容有:

1、发放宣传资料;

2、在本市媒体开辟“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专题、专刊;

3、组织宣传咨询日活动;

4、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5、举办一期乡镇安管员执法取证培训班;

6、组织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行动;

7、组织开展“闰土杯”安全知识竞赛和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

六、活动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安全生产生产责任制考核。

2、各单位要根据全市的统一部署,结合部门职能和当地实际,研究制定详实可行的活动计划和实施方案,确保活动有声有色,取得实效。

3、各乡镇街道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签约单位,请将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和总结分别于5月27日、7月3日前以文件和电子文档方式报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电话:82191201。

中共上虞市委宣传部            上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上 虞 市 公 安 局              上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上 虞 市 总 工 会                共 青 团 上 虞 市 委

 

 

 

上虞市妇女联合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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