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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06820025905857/2011-2947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11-10-10 09:16 | |
发布单位: | 丰惠镇 |
关于开展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属地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 ||
丰委〔2011〕57号
关于开展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属地管理工作的 实 施 意 见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加强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规范民间信仰活动,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现就做好全镇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含未登记寺庵,以下简称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属地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疏堵结合,正面引导,属地管理,确保安全”的原则,按照“摸清底细是基础、健全机制是根本,强化管理是关键”的要求,全面落实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属地管理责任制和各项管理措施,整合多方力量,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综合管理,有效预防各种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活动场所健康、安全、有序活动,维护场所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二、管理对象 全镇范围内所有民间信仰活动场所。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属地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组织网络,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各司其职、行政村与活动场所密切配合的协作共管机制;进一步畅通信息渠道,建立镇、行政村、活动场所三级联动、全面覆盖、方便快捷的安全预警及化解机制;进一步规范规章制度,建立活动场所教育培训、财务管理、安全管理、活动审批等日常运行机制,使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属地管理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四、工作重点 在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原则下,要切实加强三方面管理: 1、分类管理。对于历史悠久、规模较大、管理规范、当地信众确实有信仰需求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在申请的基础上,可以适当批准为宗教活动场所或民间信仰保留点,纳入民宗部门管理;对建筑结构完好、信众人数较多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由各行政村提出申请,纳入属地管理;对于建筑结构老化、安全隐患较多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责令限期整改,经加固、维修确保安全后方可恢复活动,或改作他用。 2、安全管理。一要落实安全责任。认真落实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建立防火抢险、事故应急救援等各类预案,落实安全检查登记、会议记录、建立场所安全工作档案信息库和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二要完善安全设施。各活动场所要配足配好防盗及防火设施,并定期修缮保养,确保防盗设施、防火器材完好无损,管好场所电器、烟花、爆竹、油料、蜡烛等易燃易爆物,保持安全通道畅通。三要加强安全检查。经常性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落实整改措施,并畅通信息渠道,一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 3、日常管理。一要健全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各项管理制度,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健全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人员、财务、治安、消防、文物保护、卫生防疫、档案、环境保护等各项制度,并自觉接受上级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二要加强对民间信仰活动的管理,凡举行大型活动(节会、庙会),活动场所管理小组应在一个月前报请行政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制定好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报镇领导小组备案,并与公安、民宗等有关部门进行联系,保证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五、实施步骤 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 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7月18日—7月31日) 1、召开班子会议进行专题研究,成立全镇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订具体实施方案; 2、召开全镇由机关干部、村主职干部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工作动员大会,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任务要求,强化责任落实; 3、开展全镇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情况调查,摸清全镇场所的基本情况; 4、根据调查情况,参照历史传统、房屋建筑、信众人数、地域分布等情况实行分类管理,由行政村提出申请,经镇政府认可,确定全镇纳入属地管理的场所。 (二) 健全制度、全面实施阶段(8月1日—8月15日) 1、制订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各项管理制度; 2、各村建立由村党支部(总支)书记任组长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通过民主推荐、村党支部(总支)把关,建立活动场所管理小组,明确各成员工作职责; 3、镇政府与各行政村签订活动场所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三) 总结经验、完善提高阶段(8月16日—8月20日) 1、编制好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有关工作台账,建立管理工作档案; 2、总结前阶段工作,形成有关资料汇编; 3、组织开展对行政村领导小组、活动场所管理小组成员的业务培训; 4、加强日常管理,保障活动场所健康、安全、有序开展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巩固基层政权,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我镇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多,举办活动多,安全隐患多,我们应充分认识加强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属地管理的重大意义,把这项工作纳入到镇村两级的整体工作中去,认真部署,扎实推进,常抓不懈,真正做到疏堵结合,趋利抑弊,使民间信仰活动不断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相适应,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镇里成立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属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群副书记任组长,党委宣传和政法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公安、政法、综治、安监、城建、文化、旅游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属地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导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行政村也要成立以村党支部(总支)书记为组长的管理小组,明确专人负责,落实管理职责,各村也要与各活动场所签订安全责任书,层层分解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位。各活动场所也要建立管理小组,落实财务、安全等管理人员。在全镇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网络。 (三)把握政策,严格管理。强化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公安、政法、综治、安监、城建、文化、旅游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履行自身职责,齐心协力开展工作。要把握政策界限,注意工作方法,既要维护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又要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尤其要加强对村情复杂、管理薄弱的重点活动场所的指导监督力度,及时把各类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民间信仰活动依法有序开展。要注意研究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互通信息,交流情况,总结经验,不断促进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工作规范化。 (四)严格考核,强化督查。各职能部门、行政村和联村干部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协作意识,自觉纠正“不愿管、不会管、不敢管”的思想倾向,把这项工作放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上来抓,真正做到与其它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常抓不懈,务求实效。镇里把这项工作纳入村创业承诺责任制考核和村主要干部重点工作考核内容,加强督促、检查和考评。要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力、敷衍了事、监管职责不到位造成活动场所伤亡事故或其它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强宣传,科学引导。要充分利用远程教育、广播、宣传栏等阵地,大力宣传宗教事务有关法律法规和民间信仰管理有关政策;教育引导广大信众和村民正确认识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属地管理的意义、内容和要求,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自觉接受监督管理,为属地管理工作的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同时,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农民群众正确世界观、人生观的教育,倡导科学文化,反对封建迷信,以科学的态度对待民间信仰问题,自觉地将民间信仰活动同封建迷信、陈规陋习区别开来 ,同讲文明、树新风结合起来,树立社会新风尚。
中共丰惠镇委员会 丰惠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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