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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590622/2011-316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盖镇政〔2011〕39号 | 公开日期: | 2011-12-27 13:39 |
发布单位: | 盖北镇 | 有效性: |
盖北镇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实施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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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我镇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和治疗,按照上级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实施方案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盖北镇2011年“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1、完善综合预防和控制重性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祸行为的有效机制;提高重性精神病患者治疗率,降低肇事肇祸率。 2、建立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队伍、网络和工作机制,开展各类相关人员的培训,提高项目执行的能力。 二、项目内容 1.按照国家、省、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设立项目领导和组织管理机构,建立工作机制,组建镇、村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网络人员由精神科专业医师和护士、个案管理员(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医护人员、村委会人员和民警、民政助理、残联助残员等)组成。 2.针对不同人员分别开展项目管理、个案管理、规范化治疗、计算机数据管理、民警、村委会人员和病人家属的相关项目知识和技能培训。 3.逐步开展重性精神病人筛选、登记和复核工作。解锁救治项目区关锁病人,发现一例解锁救治一例。 4.结合工作实际,逐步开展对有危险性行为倾向患者危险性评估;个案管理员对有肇事肇祸倾向的患者进行每月1次追踪随访;对有危险性行为倾向的贫困患者提供免费药物治疗、相关化验检查、疗效评价与治疗方案调整;对有经济困难的贫困危险性行为病人进行应急处置。 三、项目组织实施 按照卫生部办公厅疾控发[2008]54号文件精神和《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技术指导方案(试行)》(卫办疾控发[2006]80号)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 (一)组织形式 成立盖北镇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办公室、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和“三人爱心”小组,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办。 1、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陈小明 副组长:徐泽英 吕 芳 黄 磊 成 员:罗建设 王剑耀 俞增木 吕烈忠 任竹女 边派胡煜峰 工作职责:负责全镇及各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制订盖北镇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实施计划,开展全镇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的组织落实工作,处理日常事务。 2、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 由派出所片警、卫生院精防医生、各村治保主任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本村重性精神病患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3、“三人爱心”小组 对每个患者成立“三人爱心”小组,成员由各村责任医生、公共卫生联络员、患者家属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本村重性精神病患者的监护、服药、随访等工作。 (二)项目经费及使用要求 镇政府对精防工作按每人每年不少于1.5元标准进行补助。主要用于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队伍中项目实施人员的各种培训(具体培训要求见盖北镇重性精神疾病防治队伍培训计划)、部分重性精神病人的筛选、登记和诊断工作和资料录入,以及保证患者危险性评估、个案管理员随访、向贫困患者提供免费药物治疗、相关化验检查、疗效评价与治疗方案调整、对病人进行应急处置等项目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药品招标采购 参照绍兴市第七医院药品招标采购目录进行药品的采购工作。 四、项目执行进度安排 1. 2011年5月10日前完成2011年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实施计划和督导考核办法,并上报市卫生局 2、2011年5月11日----5月15日前召开好动员会议,完成对责任医生、病人家属和村干部的三大培训。 3. 2011年5月20日前完成重性精神病人的筛选、登记、诊断工作和资料录入。 4.结合现况工作实际,全年为重性精神病人提供免费药物治疗、相关化验检查、疗效评价与治疗方案调整及应急处置。 5.2011年6月30日前总结项目试点的项目工作完成情况,评估项目质量,并上报市卫生局。
盖北镇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五月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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