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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590534/2011-130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虞教体〔2011〕36号 | 公开日期: | 2011-07-19 09:15 |
发布单位: | 教体局 | 有效性: | 失效 |
上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11年初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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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直属学校、乡镇(街道)中学(含下属中学),有关民办中学: 根据上虞市教育体育局虞教体〔2011〕21号《2011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的实施意见》精神,现提出2011年初高中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希贯彻执行。 一、高中招生 (一)高中招生对象和条件 1.招生对象:普通高中招收户籍在本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年龄不超过十七周岁(年9月1日后生)的历届初中毕业生,单报职业高中的考生户籍不限,年龄可适当放宽。 2.招生条件:五项综合素质测评等第在5P及以上,省一级重点普高须在3P及以上,普高体育特招生、体育特长生的“道德与修养”素质测评在P及以上;具有一定文化素质,能坚持学习。下列人员不能报考普通高中:(1)高中(含职业高中)毕业生或已被高中录取过的学生。(2)初中已毕业,以后在初中插班重读或旁听的历届生。(3)未能按市教体局规定办理休学手续的留级生。 (二)高中招生计划 1.普通高中。根据全市普通高中事业规划要求、绍计价〔2004〕79号和浙价〔2009〕287号文件精神,2011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如下:
注 :1.计划生、择校生招生比例如遇省市有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2.如遇体艺普特招生和体育特长生生源不足时,余缺指标列入计划生录取;3.春晖中学面向全省招收“中加合作班”1个,班额50人。 2.职业高中:详见《2011年职业教育事业规划》。 (三)高中招生原则及收费标准 1.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在全市范围内统一招生,外地学生参加我市中考后可报考职业高中。招生原则为志愿优先、择优录取。 2.高一新生收费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浙江华维外国语学校统一录取的计划生、择校生收费标准与省一级重点中学相同。 (四)考试科目与日程
(五)报名时间和要求 中考报名日期与中专报名日期相同,应届生报名由原毕业学校负责,在外市借读的应届生及历届生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街道)中学报名,并在备注栏注明“应、历届生”字样。 报名时考生需按规定交纳报考费,并填写报名卡和高中考生调档卡。 (六)高中录取原则和办法 1.高中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志愿优先,择优录取,录取时以考生本人输入的相关信息为准。录取顺序为:第一批次城区普通高中计划生(含定向生)——其他普通高中各50名计划生(含定向生)——城区普通高中择校生——第二批次其他普通高中计划生(含定向生)、择校生——“3+高职——职业高中。 2.普通高中计划生录取办法:①第一批次录取,录取学校为春晖中学、上虞中学、城南中学、浙江华维外国语学校,其他普通高中各50名计划生,最多可填报三个志愿。录取时以第一志愿为主,第二志愿为辅,第三志愿为服从志愿(在城区普通高中调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二、三志愿高于第一志愿5分(含5分)投档。第二批次录取,录取学校为崧厦中学、东关中学、丰惠中学、小越中学,录取方法同第一批次录取方法一样。②在相同志愿、相同总分的情况下,以综合素质测评等第得A多者为优先,如仍有并列,则录取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高者,再有并列,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思品学科顺序录取单科成绩高者。③崧厦中学、东关中学、丰惠中学、小越中学第一批次录取分数线不低于第二批次。 3.择校生录取严格执行省“三限”(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要求,二、三志愿高于第一志愿3分(含3分)投档,其他录取方法同计划生一样,由教体局统一录取,并在新闻媒体公布各校最低录取分数线。 4.特招(长)生招生办法另发。春晖中学“中加班”按相关政策由学校负责招生。 5.职业高中类录取程序和原则:第一批次录取纳入省厅高职院校招生计划的市职业中专和市职业教育中心“3+高职班,第二批次录取职业中专类(含技师班等)。录取原则根据考生的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批次、学校、专业依次录取。本市职校提前招生对象,只要符合《上虞市2011年职业学校提前招生方案》要求,视为正式录取。未被职高录取的初中毕业生,可直接凭准考证于前到本市职业学校报名。 6.“六类考生”加分录取。详见《上虞市2011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六类”考生名册、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按规定要求交普教科。 7.外县市来我市招生,需经市教体局同意。年7月10日后允许外县市职校来虞招生。 (七)“中考报名核对表”、成绩册等填写 1.高中招生志愿填写 ①普通高中志愿填写:考生根据本人综合素质等第和学业状况,填写合适志愿。春晖中学(代号01)、上虞中学(代号02)、城南中学(代号03)、华维外国语学校(代号04)、崧厦中学(代号05)、东关中学(代号06)、丰惠中学(代号07)、小越中学(代号08),服从志愿(代号10)。 ②职业高中志愿填写:职高志愿根据市教体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招生简章填写,各考生根据自己的成绩和志向填写《上虞市职业学校招生调档卡》,各校于月18日21时前交职成科。 2.“高中志愿核对表”必须由学生本人输入,打印后经本人与家长确认签名,上交后不得变动。职校考生“调档卡”必须由学生本人填写(志愿栏内填学校名称),本人与家长签名,学校盖章,上交后不得变动。各校与家长要共同指导考生填报志愿,积极鼓励考生填报职业高中。 3.高中志愿核对表、简明登记表填写要求:①“简明登记表”、中考报名核对表各一份,各中学必须按报名序号从小到大排列;②学生志愿填报即《高中志愿核对表》填写时间为6月16日下午—18日上午,学校将《高中志愿核对表》于21时前交普教科。《简明登记表》按市招办要求认真填报、核对,及时上报电子文档(志愿栏内只填普高代号)。 4.“初中毕业生登记表”待录取工作结束后,被录取新生的毕业学校应按新生录取名单分别送录取学校。 (八)有关事项 1.各普高要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执行省“三限”要求,不得突破班额。 2.严禁高中各校招收教体局统一录取的计划生及择校生为本校的择校生。 3.凡被录取的高一新生,须凭入学通知书和准考证,于7月2-3日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取得普通高中学籍。 二、初中招生 1.小学升初中实行免试入学,初中入学率必须达到100%。所有学校不得举行与入学相关的考试。 2.百官街道城区初中招生,由百官街道和市教体局共同协调。初中体育传统项目布局学校特长生列入招生计划,具体指标另行下发。 3.春晖外国语学校作为杭州湾新区配套公办学校,2011学年初一年级招生按虞教体普〔2011〕16号《春晖外国语学校计划生招生工作暂行办法》文件执行。 4.2011年全市初一新生报名时间为7月3—4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统计好一年级新生人数,前报普教科。 5.做好“新居民”子女中义务教育对象入学工作。详见虞教体普〔2011〕12号《上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居民子女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 三、加强招生管理 1.严格执行招生规定。各校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格把好报名关,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2.严肃执行招生纪律。从现在开始到中考招生结束前,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到初中学校、不准在媒体进行招生宣传;各初中学校不得接待普通高中学校从事招生宣传活动;任何学校招生时不搞奖励,更不得减免应缴费用。如有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对责任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3.切实规范招生管理。招生过程中,对于任何所谓的招生“协议”,教体局一律不予认可。未经物价部门审批或备案,学校不得向学生或家长收取任何费用。各校在招生过程中若有违反招生纪律的,甚至出现有损系统形象的行为,则将在年度学校考核中从重扣分直至一票否决。 4.不断加强学籍管理。各普通高中要切实做好高一新生入学报到工作。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报到注册的,学生及其监护人可向学校书面申请并确定报到注册时间,必须在确定的时限内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所有高一新生均须由教体局批准后,方可取得普通高中学籍。高一新生学籍每年暑期统一由教体局组织录入,未批准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登入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系统。 5.不断加大招生宣传。各校要向考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宣传招生工作和考试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坚持招生工作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相结合,确保规范、有序,公正、公平。 附件:2011年上虞市初中学校定向生分配名额 二○一一年六月十日 主题词:初高中 招生 意见 抄送:市委办、市府办、市教育工会,各学区办,方静副市长。 上虞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11年6月10日印发 附: 2011年上虞市初中学校定向生分配名额 根据《上虞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的实施意见》(虞教体〔2011〕21号)文件精神,2011年全市初中学校省重点普高定向生名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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