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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761/2012-155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虞人社〔2011〕99号 公开日期: 2012-01-04 14:09
发布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有效性:

转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企业退休人员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企业退休人员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356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符合浙人社发[2011]356号文件规定范围对象的一次性生活补贴发放,在2012年春节前落实到位。

二、凡2011年底前到达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浙人社发[2011]221号文件一次性补缴职工养老保险人员,及时办理补缴手续的,同样享受一次性补贴,在享受养老待遇时一并补发。

 

上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虞市财政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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