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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06820025905857/2012-2948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12-10-09 09:30 | |
发布单位: | 丰惠镇 |
丰惠镇集中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方案 | ||
丰政〔2012〕42号 丰惠镇人民政府 丰惠镇集中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 工作方案 各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全力做好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预防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努力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决定自即日起至党的十八大闭幕,在全镇集中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绍政发〔2010〕6号)、《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虞市集中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各村、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全力做好灭火应急救援准备,坚决防止发生较大以上亡人或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确保全镇火灾形势稳定,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领导小组,由镇长祝子龙任组长,工业副镇长王国鑫、人武部长政法分管领导吕建云、派出所所长姚铭华任副组长,罗刚祥、张银海、姚俊达、朱良荣、屠伟强、葛立军、任国军、谢建汝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资产管理中心,负责消防安全保卫战的组织协调、督导考核、信息报送、简报编发等工作。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按照镇政府方案,结合本地实际,成立相应组织。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火灾防范工作 1.深化消防安全“打非治违·消除火患”专项行动。巩固和深化“清剿火患”战役战果,深入推进全镇消防安全“打非治违·消除火患”专项行动,2012年7月底前,要完成排查整治各项工作任务,对“清剿火患”战役期间发现的尚未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完成整改销案。推动落实单位、业主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要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星级宾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逐一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8月底前,安监所等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相关易燃易爆单位、场所专项治理,对全镇消火栓进行一次全面维护保养。国庆节前,由安监所牵头联合社会事务办、城建办、文广站、工商所、旅游办等部门,开展一次全面排查、逐家整改隐患。国庆节和十八大召开期间,要以大型群众性庆典活动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旅游景点等为重点,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检查。新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力争在十八大开幕前完成整改;确实难以完成整改的,要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严防死守,确保消防安全。 2.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以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为单元划分“大网格”,以自然村、分厂为单元划分“中网格”,以村组、车间、单位场所组成的责任片区为单元划分“小网格”,逐一明确人员,落实责任。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分析形势,掌握动态,通报情况,研究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对本辖区内企业、单位按照网格化的要求进行一次排查梳理,确定“网格”责任人,并于7月15日前将排查出的单位名单和责任人上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排查要做到细致、周密,对排查不到位的村(社区),被群众举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或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领导小组将进行公示,予以通报批评;如导致发生较大以上亡人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火灾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要落实常态化隐患排查机制。镇消防办负责对全镇范围内的重点企事业单位和其他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村(社区)组织“两委”成员每周对村居、辖区单位开展全面排查。同时,明确基层安监员、巡防员、保安员及消防志愿者等力量的排查范围和基本要求,规范隐患排查、整改、移交和查处等流程,加强消防隐患排查、巡查。排查整治要与公安派出所的日常消防安全检查相结合,派出所负责对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排查出的隐患单位进行处理和督促整改,并将检查和处理情况每周上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由派出所负责录入消防监督检查系统。9月底前,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对网格内所有单位分类建档,实施跟踪管理。 3.实施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要结合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通过开展培训、分类指导、培育典型、示范带动等形式,全面实施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公安消防部门要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推动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档案。7月底前,制定印发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自查考评标准和报告备案制度,发布单位“四个能力”自查考评通告,组织召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人“户籍化”管理工作会议。7月份起,每月组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报告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自查评估以及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情况。 (二)强化灭火和应急救援准备 1.建立灭火和应急救援联动机制。要依托公安消防部队及其他优势专业队伍,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力量建设,建立健全灭火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和社会联动机制。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和其他应急力量训练、指挥、调度的统筹管理,理顺关系、加强服务、形成合力,确保关键时刻叫得应、用得上。 2.全面做好跨区域灭火和应急救援准备。要针对本地可能发生较大灾害事故,制定完善跨区域作战预案,合理划分灭火救援协作区域,逐一明确力量编成、响应联动、集结地点、通信联络、作战行动等内容和程序,加强灭火救援机动力量建设,确保一旦发生灾情迅速响应、密切协同。 (三)强化消防宣传培训 1.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台、报纸、横幅标语、短信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执勤备战、灭火救援等专题报道,宣传先进典型,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要定期发布消防安全保卫战相关情况,加强舆论引导。 2.推进社会化消防宣传。结合贯彻《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组织实施家庭社区、学校、村居、人员密集场所、社会单位开展“五大消防宣传专项行动”。向社会广泛发放群众喜闻乐见的消防宣传品,在公众聚集场所、旅游景点等地张贴知识挂图,扩大宣传覆盖面,在人员密集场所全面实施消防安全宣传“三提示”。组织开展消防疏散演练、消防知识竞赛等宣传活动,做到消防安全家喻户晓,人人参与。 3.加强消防安全培训。扩大培训面,不断提高消防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基础技能。加强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根据岗位重要情况和培训难度,科学确定负责培训的单位。督促单位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大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保安员的培训力度,十八大开幕前,确保培训合格率达到100%。9月底前,完成镇、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的消防安全培训任务。 四、工作步骤 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7月10日前)。统一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召开动员大会,层层发动部署,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措施。 (二)实施阶段(7月11日至9月30日)。要定期召开会议,统筹推进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紧紧围绕影响本地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和重点领域,分行业、分区域开展集中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稳步、有序推进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三)攻坚阶段(10月1日至党的十八大闭幕)。十八大开幕前,要专题分析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大检查,查漏补缺,全力攻坚。各级领导要分片包干,深入一线开展检查,确保圆满完成国庆节和党的十八大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四)总结阶段(党的十八大闭幕后10日内)。要对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进行回顾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巩固工作成效,探索建立长效机制。镇政府将对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保卫战情况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党的十八大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好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要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精心谋划、严密组织,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确保圆满完成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任务。 (二)强化责任落实,严格奖惩措施。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领导小组将组织督查组分阶段对安全保卫战工作开展检查、督导,同时镇政府将对排查积极,工作成效明显的将予以通报表彰及奖励;对工作进展缓慢、程序不到位的给予通报批评,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较大以上亡人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火灾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完善长效机制,做好信息报送。要认真总结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经验,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完善“网格化”排查机制、“户籍化”管理模式、火灾隐患有奖举报等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不断提高消防安全管理的针对性、实效性和长效性。 二○一二年七月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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