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集中开展“回头看”活动的通知》(浙安委〔2012〕7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精神,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O一二年十一月五日
附件下载:浙安委[2012]7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