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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820025905857/2012-2949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2-12-26 16:05
发布单位: 丰惠镇

关于深入开展“丰惠镇实有人口、实有房屋信息大采集活动”工作的实施意见

 

丰委〔2012〕116号

 

中共丰惠镇党委    丰惠镇人民政府

关于深入开展“丰惠镇实有人口、实有房屋信息大采集活动”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镇实有人口、实有房屋管理,深化“平安上虞“创建活动,根据市委办[2012]180号《关于印发全市实有人口、实有房屋信息大采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订本实施意见,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七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领导、公安为主、部门协作、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镇各部门单位作用,依托村(社区)和基层组织,全面开展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大采集,实现“见房知人、见人知房;查房知人、查人知住”,为政府决策、社会管理、服务民生、维护治安提供强有力的基础信息支撑。

、工作目标

(一)所有建筑物、实有房屋和地址信息全面、准确。对建筑物地址、名称、用途、总层数、管理业主等信息,街路巷、门牌、楼栋、单位号、楼层、室号、责任区等信息进行一次全面清理,采集与之相关的地址、人员、单位信息。

(二)常住人口信息规范、准确、鲜活。以已录入常住人口信息资料为基础,深入居民家中开展户口核对,纠偏治假,对空挂户口、未落常住户口、寄住人口和流出人员等予以登记造册,依规解决重户重口、漏登人口、人户分离、应销未销户口和未落常住户口等问题。

(三)流动人口、出租房屋户底数清、情况明。摸清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和境外居留人员的底数,落实“以房管人”工作机制,做好相关登记、办证工作。

(四)各类重点人员摸排管控到位。对涉稳等重点人员进行梳理汇总,摸清底数,采集信息;对可能危害社会治安的重点人员落实帮教、管控措施,掌握其现实表现、行动轨迹等情况,做到“发现得了、控制得住”。

组织机构

镇成立丰惠镇实有人口、实有房屋信息大采集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胡宝荣  裘建勇

副组长:吕建云  姚铭华

成  员:朱良荣  陆  文  任国军  葛立军  胡江钧

四、工作职责

各行政村(社区)要切实加强对实有人口、实有房屋信息大排查活动的领导,高度重视,精心部署。确定1至2名工作人员,协助配派出所民警做好本村(社区)内的实有人口、实有房屋信息的采集与上报。

丰惠派出所作为全镇实有人口、实有房屋信息大采集的牵头单位,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发动全所民警,细化深化“三访三评”开展信息大采集工作各项措施,掌握全镇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底数情况;组织、指导各行政村(社区)、社会治安辅助力量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实有人口、实有房屋信息大排查、大采集,对采集的信息质量严格把关。

新居民事务所发动专管员、协管员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大排查、大采集工作,摸清全镇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底数。

村镇建设办配合派出所并提供房屋结构平面图,提供相应规划资料。

其他办线要根据自身职能特点,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合力推进活动,确保取得实效。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推动工作开展。主要领导要带头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督促落实实有人口、实有房屋信息大排查、大采集各项工作。要做好工作联络沟通和信息采集汇总,及时总结提炼活动开展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点带面推进工作开展。

(二)精心组织。实有人口、实有房屋信息大采集活动是党委政府着眼当前形势、夯实工作基础而作出的一项重要举措,各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切实统一思想认识,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立即启动、制定方案,明确目标、加紧推进,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别是要把宣传发动群众作为大采集活动的重要环节,深入村(社区、企业)进行面对面地宣传,广泛动员群众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积极营造全员参与活动的浓厚氛围。

(三)合力推进。实有人口、实有房屋信息大采集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各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分工协作,相互支持,密切配合。要坚持亲自抓、具体抓、公安部门为主导,其他单位各司其职,共同努力实现信息全采集、事态全掌握、管理全覆盖、服务全方位。同时,要将信息质量作为信息大采集活动的生命线,在排查采集过程中严把质量关,对各类明显错误、人为编造等虚假信息,要及时予以纠正。

 

 

二0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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