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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024/2012-1644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2-02-29 22:47
发布单位: 区生态环境分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基础台账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虞环[2012]7号

 

各科室、直属单位:

    环境管理基础台账是开展污染源环境管理的重要依据,是保证环境监察工作连续性的重要基础。它既是企业内部环保管理工作的再现,更是我局环境监察工作的真实历史记录,是环保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为夯实环境监管基础,统一标准,更好地为环境管理服务,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环境管理基础台账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有效提升环境质量为目标,以全面落实企业各项环境管理制度为根本,以全过程规范化管理为抓手,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基础台账建设工作,规范企业排污行为,维护全市环境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对全市涉及化工、印染、电镀等重污染行业及环境敏感区域的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摸清企业环境管理工作及污染物排放现状,建立规范化的“一厂一档”环境管理基础台账;通过企业环境管理基础台账的建立,规范企业环保管理工作,提高环境监管人员责任意识,减少企业违法排污行为,保障全市环境安全,提升全市环境质量。

    三、工作内容

    1确定建档范围。全市涉及染料、染料中间体、医药(农药)、医药(农药)中间体、颜料、电镀、印染、铅酸蓄电池、湿法冶炼、其它化工等十大行业及环境敏感区域的工业企业及基础设施企业。

    2明确建档内容。“一厂一档”环境管理基础档案由企业端和环保部门端两部分台账组成。企业端环境管理基础台账应包含企业基础资料情况、建设项目审批情况、企业环保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及企业“三废”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等四大类40项内容;环保部门端环境管理基础台账应包含企业基础资料情况、建设项目审批情况、企业环保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及环保监督性监察、监测情况等四大类40项内容(具体目录见附件)。

    3、实行分级管理。对列入建档名单的企业,实行国控、省控、绍兴市控及上虞市控四级分类管理,各企业监管责任人现场监察、监测频次不得少于规定频次。

    4、实施动态更新。建档企业应确定专职人员负责企业端环境管理基础台账的创建及管理工作,指导、督促本企业相关人员做好台账的实时记录,及时更新台账内容,确保台账真实反映企业环境管理及“三废”治理设施真实运行情况;大队、分局、所对本辖区企业的环境管理基础台账的建设工作负责,在辖区实行责任人专管制度,责任人全面负责对监管企业的日常环境执法、排污收费及企业端基础台账的指导、检查等工作,同时做好监管企业环保端基础台账的建设、更新工作。

    四、保障措施

    1、加强培训指导。大队、分局、所应定期组织对建档企业具体从业人员的技术培训,统一编制“三废”治理设施运行台账;各现场监管责任人应切实履行职责,督促、帮助企业落实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指导企业按台账内容做好具体记录、更新工作。

    2、强化日常检查。各监管责任人应将企业环境管理基础台账的检查工作与对企业的日常监督性监察、监测有机结合,通过企业生产情况、治污药剂购置量、消耗量、治污设施用电量及治理设施全流程采样监测结果等重要指标,核实企业环境管理基础台账的正确性,评估企业每吨产品的“三废”产生量及物料消耗量,全面掌握企业的上水量、处置量、排污量和排放去向;各分局、所应定期组织内部稽查,加强对环保部门端环境管理基础台账的检查,进一步增强现场监管人员的责任意识。

    3、组织年度核查。由大队牵头,抽调各科室、分局、所力量,每年对重点企业的环保基础台账及企业的环保工作进行核查。通过对企业生产车间的现场检查和治污设施的全流程采样监测,结合企业环评报告、“三同时”验收报告、企业产品、原辅料报表、各类用水量、排污量票据以及“三废”运行台账,评估企业年度环保工作,提高企业的环保基础水平,考核现场监管人员工作业绩,提高现场执法水平。

    4、开展专项稽查。每年定期开展排污收费及环境违法案件处置等专项稽查,将专项稽查与环境管理基础台账工作有机结合,通过专项稽查夯实台账管理基础,同时,以规范台账,促进排污收费及行政处罚。

    五、责任落实

    局各科室、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环境管理基础台账的建设工作,要加强对建档企业的管理、指导和督查,对不按要求建立管理台账或在台账建立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要严格按环保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问题严重的,要暂缓审批其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得提供各类环保专项资金支持、不得受理其上市环保核查申请、不得为其出具包括信贷、生产许可证等各方面的环保合格、达标或守法证明文件。同时,将环境管理基础台账的建设工作与现场监管人员的年度考核挂钩,对未按要求履行监管职责等行为,造成工作较大负面影响的,在年度考优评先中予以一票否决。

 

 

附件:上虞环境保护局“一厂一档”环境管理基础台账资料目录

 

 

 

二0一二年二月十日

 

 

附件:

               上虞市环境保护局

“一厂一档”环境管理基础台账资料目录

(一)企业端目录

一、企业基础资料情况

1、企业简介;

2、企业工商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3、企业生产项目及在建项目清单;

4、照片资料:正大门、在线监测设施、废水治理设施、标准化排污口、清下水排放口;

5、厂区平面布置图、雨污分流管网布置图、废水、废气、危险固废治理设施(贮存场所)点位图

6、企业清洁生产审核、ISO14000认证及各类环境友好企业创建情况;

7、企业环保工作年度报告书。

二、企业项目审批情况

8、企业建设项目环评报告及审批文件;

9、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资料及验收文件;

10、限期整治文件及限期整治验收相关资料;

11、排污许可证   。

三、企业环保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一)环境管理、应急制度

12、环境管理机构及各项管理制度;

13、企业环保监督员聘任文件;

14、环境应急预案及预案演练材料;

(二)“三废”治理设施

15、有资质单位编制的、规范化废水治理设施设计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

16、有资质单位编制的、规范化废气治理设施设计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

17、“危险固废”处置方案及处置合同;

18、废水入网协议及集中供热协议;

19、其它工业固废处置协议。

(三)在线监测设施建设情况

20、在线监测设施建设合同;

21、在线监测设施验收资料及验收文件;

22、在线监测设施运维委托管理协议、电信数据传输协议。

(四)排污申报及排污费情况

23、企业排污申报表:含年度用煤、用汽、用水、排水发票复印件;

24、排污费:含核定通知书、缴款通知书及缴款发票复印件。

四、企业“三废”治理设施运行情况

(一)废水治理设施运行记录

25、废水治理设施运行规程;

26、高浓度母液废水贮存及处置记录;

27、废水处理设施运行台账记录(含污泥产生记录);

28、废水治理设施运行中电量及药剂消耗量月度报表;

29、企业用水量、排污量、治污药剂购买量月度报表;

30、企业废水及清下水口水质自检数据报告。

(二)废气治理设施运行记录

31、废气治理设施运行规程;

32、废气处理设施运行台账记录;

33、废气治理设施运行中电量及药剂消耗量月度报表;

34、企业废气自检或委托监测数据报告。

(三)危险固废处置情况记录

35、工业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记录;

36、处置单位资质证明;

37、转移联单记录;

38、危废产生、处置月度汇总报表。

(四)其它废弃物处置情况记录

39、工业固废管理台账记录;

40、其它废弃物产生、处置月度报表

 

 

 

 

 

上虞市环境保护局

“一厂一档”环境基础台账资料目录

(一)环保部门端目录

一、企业基础资料情况

1、企业简介;

2、企业工商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3、企业生产项目及在建项目清单;

4、照片资料:正大门、在线监测设施、废水治理设施、标准化排污口、清下水排放口;

5、厂区平面布置图、雨污分流管网布置图、废水、废气、危险固废治理设施(贮存场所)点位图

6、企业清洁生产审核、ISO14000认证及各类环境友好企业创建情况;

7、企业环保工作年度报告书。

二、企业项目审批情况

8、企业建设项目环评报告及审批文件;

9、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资料及验收文件;

10、限期整治文件及限期整治验收相关资料;

11、排污许可证   。

三、企业环保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一)环境管理、应急制度

12、环境管理机构及各项管理制度;

13、企业环保监督员聘任文件;

14、环境应急预案及预案演练材料;

(二)“三废”治理设施

15、有资质单位编制的、规范化废水治理设施设计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

16、有资质单位编制的、规范化废气治理设施设计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

17、“危险固废”处置方案及处置合同;

18、废水入网协议及集中供热协议;

19、其它工业固废处置协议。

(三)在线监测设施建设情况

20、在线监测设施建设合同;

21、在线监测设施验收资料及验收文件;

22、在线监测设施运维委托管理协议、电信数据传输协议。

(四)排污申报及排污费情况

23、企业排污申报表:含年度用煤、用汽、用水、排水发票复印件;

24、排污费:含核定通知书、缴款通知书及缴款发票复印件。

四、环保监督性监察、监测情况

(一)废水监督性监察、监测情况

25、废水治理设施运行规程;

26、企业废水监督性监察报告;

27、企业废水及清下水口水质监督性监测报告。

(二)废气监督性监察、监测情况

28、废气治理设施运行规程;

29、废气监督性监察报告;

30、企业废气监督性监测报告。

(三)危险固废监督性监察、监测情况

31、处置单位资质证明;

32、转移联单记录;

33、危险固废及其它废弃物监督性监察报告。

(四)在线监测设施监督性监察、监测报告

34、在线监测设施比对报告;

35、在线监测设施有效性审核报告;

(五)其它监督性监察情况

36、企业建设项目、清洁生产及其它各类环保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性监察情况;

(六)各类整改或处罚文件

37、企业环境违法行为责令改正通知书;

38、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

39、企业年度环保核查报告;

40、其它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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