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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761/2012-1533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2-04-28 09:56
发布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〇一二年工作思路的通知

各科室、单位:

为认真做好二〇一二年工作,确保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现就我局二〇一二年工作思路印发给你们,希认真抓紧落实。

(一)指导思想

2012年是市委、市政府换届之年,承前启后,意义深远。全市人力社保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十四届二次全会、市人民代表大会精神,紧紧围绕“服务发展、保障民生”这条主线,不断提高行政管理能力、社会服务能力和执法监管能力,着力打造人才集聚城市、充分就业城市、社会保险全覆盖城市和劳动关系和谐城市,进一步构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政型机关,合力打造“创新上虞、精致上虞、人文上虞、幸福上虞”,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目标任务

1.人才作用更加明显。2012年全市引进各类人才8000人以上,其中硕士学位及副高以上高层次人才200人以上;培训城乡劳动力1万人以上,新增高技能人才1000人以上。组织执业资格考试5000人,职称评审1500人,职业技能考核鉴定10000人。

2.就业创业更加充分。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0000人,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4000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20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

3.社会保障更加有力。全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新增2.9万人,基本实现全覆盖;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增2万人;全市失业保险新增0.8万人;全市工伤保险总参保人数新增1万人;全市生育保险新增1.5万人。

4.人事管理更加规范。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相协调的薪酬制度;确保全市事业单位新的岗位设置全部入轨运行;规范实施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录用调配和日常管理工作。

5.劳动关系更加和谐。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进一步推进,企业职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基本形成;劳动保障综合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双网化”管理体系全面建成;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基层调解组织建立健全,调解率稳步提高。

(三)重点工作

1、以“两高”人才为重点,加强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抓好重大人才工程实施,组织实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一是加强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制定高技能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建立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在卧龙、龙盛等大型工业企业中建立技能大师室;并把高技能人才建设与工资绩效挂钩,在企业中培养技能人才优先的意识;二是打响引智强企品牌。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大力引进企业急需的各类实用人才,特别是要围绕上虞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需要,拓展人才引进领域,加强与高等院校的合作,邀请更多企业需要的中高级管理人才和高层次创新人才走进上虞,对接洽谈。认真做好人才市场人才交流信息发布和企业人才需求信息收集工作,以集中组团与专业组团、小分队组团相结合的方式,每年组织企业赴人才密集地区开展“引智强企”活动10次以上,帮助企业引进紧缺急需人才。三要加快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精心组织好“腾飞上虞”专场人才招聘会、春夏两季大型人才招聘会和人才集市活动,继续做好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紧缺型人才工作,为用人单位引才和人才就业搭建平台。优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扎实推进高技能人才“振兴工程”,促进各支人才队伍扩量提质。四要积极破解机关事业单位人才结构性难题。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研究与管理,加大机关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力度,加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知识更新培训,使机关事业单位人才队伍更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2、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为重点,全力巩固创业型城市建设。力争新增就业岗位1万人,帮助4000名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城镇零就业家庭实现“基数归零、动态归零”。一要落实稳定和扩大就业各项政策。完善促进就业的税收、金融政策,探索就业专项资金、失业保险基金用于开发基层公益性岗位、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和加强职业培训等政策。贯彻落实浙江省人社厅《关于实施社会保险五缓四减三补贴》政策和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全面实施培训费用直补企业,探索实行政策购买培训成果的职业培训补贴办法,重点做好农村劳动力、在岗职工、退役士兵三类人员培训,争取全年培训劳动力1万人以上。二要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促进就业创业。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定期举办劳动力专场招聘会,建立大学生就业见习基地,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巩固创业型城市创建成果,强化创业培训,引导更多的劳动者自主创业之路。三要进一步缓解企业“招工难”问题。加强与劳务协作基地的联系和沟通,拓宽招工渠道,收集和发布就业用工信息,帮助企业招到一批合适的产业工人。四要加大统筹城乡就业力度。推进基层平台建设工程,加大投入,整合资源,提高公共服务能力,把劳动保障基层平台覆盖所有农村社区(村)完善相应的考核激励机制。深化充分就业社区(村)创建工作,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加强就业援助,对城乡就业困难群体实行“登记一名、援助一名、解决一名”。实施就业失业登记证制度,加强就业动态监控,特别是对一些中小企业裁员情况进行密切关注,提高就业失业数据科学性。

3、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为重点,全力推进社会保障全覆盖。一要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的配套政策、法规。研究探索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向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转轨,适时出台相关政策。积极稳妥地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调整事业单位养老基金征收和支付办法。完善全市用人单位“五费合一”社会保险征管办法。规范农村计划生育养老保险的征缴管理办法。二要着力抓好扩面提质,进一步扩大社保覆盖范围。积极主动配合地税部门做好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工作,引导中小企业依法参保,鼓励居民群众积极参保,力争将更多的职工和居民纳入社会保险体系。推动权益保障、外国人参保等政策的启动实施工作,积极做好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的邮寄工作。深入实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进一步夯实缴费基数,实现社保扩面提质工作的更大突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及各类相关人员待遇。做好事业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等增资发放工作。三要统筹城乡医保制度,进一步深化医疗体制改革。全面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待遇。整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管理体制,建立并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新农合管理职能的顺利交接。积极配合做好市级公立医院改革和村级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改革,研究扩大基本医疗个人历年账户使用对象及范围操作办法。四要启用居民医保一卡通,进一步拓展社保卡功能启动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卡通工作,为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全市范围内就医购药提供便利。进一步拓展社保卡应用功能,探索将社保卡应用到养老、失业保险等领域。五要强化基金监督管理,进一步确保基金安全运行。细化基金预算项目和指标,强化预算进度管理,提高预决算管理水平,确保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加强社会保险稽查审核工作,全年稽核用人单位不低于总参保单位数的30%,其中实地稽核不少于120家。六要推进金保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快社保数据整合完善社会保险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巩固社会保险网上申报成果,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申报实现无纸化管理,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率达到100%。

4、以完善配套政策制度为重点,推进公务员队伍建设。一要继续抓好公务员制度的实施,认真贯彻国家将要出台的公务员配套政策法规,积极做好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二要精心做好公务员招录工作。牢牢把握重点环节,严格落实责任,确保“零差错”。三要加强公务员流动调配管理及培训和考核奖励,强化公务员考核,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5、以抓好绩效工资实施和规范岗位设置管理为重点,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一要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宏观指导和督促检查,全面入轨运行岗位管理制度,基本实现聘用制度全覆盖,探索建立符合不同事业单位特点的岗位动态管理机制。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强化监管、严格纪律,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进行。二要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和津补贴管理。巩固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成果。按照“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稳慎推进”十六字方针,推进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改革,统筹考虑事业单位收入水平。三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加强和改进职称评审,积极推进社会化人才评价。制定图书资料、档案、交通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条件,探索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完善高评委专家库。加强人事考试,严密组织各类资格考试,确保万无一失。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四要做好军转安置工作。统筹各项解困和稳定政策,落实五包责任制,确保企业军转干部总体稳定。

6、以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为重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一要建立动态预警和分级响应机制。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进一步落实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政府责任,避免发生大的群体性事件。二要提高两个合同签订率。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加强对小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的督促检查,积极推行简易合同文本,争取小企业劳动合同和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均达到80%,从源头上稳定劳动关系。三要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深入开展“春雷、春苗、春雨”专项行动,严肃查处拖欠工资、不签合同、不缴保险、违法超时加班等行为,探索重大违法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全面完成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推进12333电话咨询服务机构规范化和信息化平台建设。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推进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完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研究解决利用最低工资标准规避法律责任突出问题,促进一线职工工资合理较快增长。四要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机制。加强劳动仲裁基础建设,健全基层调解网络,争取在乡镇街道实现仲裁机构实体全覆盖,并建立调解委员会,加强案件处理质量查评,确保结案率超过92%。

(四)自身建设

1.着力建设学习型机关。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组织开展相应的主题教育,组织开展“我的价值观”大讨论活动,坚持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开好读书会;制定学习培训计划,支持干部职工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交流。

2.着力建设服务型机关。加强机关党建,进一步培育“五好”示范基层党组织;深入开展“为民服务、争先创优”活动,切实简化窗口办事程序,严格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完善服务评价和窗口考核机制,为办事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在局机关办公地点搬迁之际,完善健全公开办事制度,加强行风效能和党风廉政建设,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切实增强为民服务理念,建立行风效能日常自查机制,拓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方法和手段,努力为基层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组织开展“创优质服务品牌,当群众满意标兵”竞赛活动,组织评选“身边典型”不断提高窗口服务质量。继续扩大向基层平台职能延伸的业务范围,强化培训、指导及考核工作。加强制度建设,优化经办环境,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

3.着力建设创新型机关。要在机关中开展评“金点子”等活动,努力集中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提高机关创新能力,实现机关工作科学化运作。加强机关内部的运作流程科学设置,提高机关运行管理水平。

4.着力建设廉政型机关。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组织开展诺廉述廉评廉活动。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深化完善“排健”活动和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开展制度执行情况督查活动。组织开展“进百村、联百企、访万户”等活动,切实提高全局机关干部的为民意识。广泛开展政策宣传,继续全力抓好社保经办精细化管理工作,把实现精确管理作为推动经办管理服务上档次、上水平的基本目标。

 

                 上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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