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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681/2012-145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2-07-19 09:05
发布单位: 民政局

上虞市民政局201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思路

上虞市民政局

(2012年7月2日)

 

第一部分 上半年工作总结

 

民政部门作为民生保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部门,业务多元,对象广泛,作用基础。上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切实履行“改善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核心职责,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民政部门为民解困和为民服务的强烈期待,创先争优、积极进取,主动服务和谐社会建设大局,各项工作均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夯实基础,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专项救助为辅助、以其他救助和社会帮扶为补充,积极构建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1创新低保救助。全市低保共有5960户9543人,其中农村4885户7810人,城镇1075户1733人,覆盖率占全市总人口的1.33%。城镇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470元,城镇月人均救助349.71元,占城镇低保标准74.41%;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360元,农村月人均救助285.00元,占农村低保标准79.12%。对申请低保对象实行网上申报审核和实地调查审查相结合,坚持动态管理,做到应退尽退,1-6月共取消低保对象212户340人。配合做好低保资金审计工作,对相关城镇低保家庭收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向审计部门提供2009-2011年低保家庭基本信息、低保资金发放明细等数据。

2开展专项救助。医疗救助:全年按照10元/人标准安排医疗救助资金720万元,截至6月底,共使用救助资金349.9万元,使用率为48.6%,救助11671人次。其中,以文件形式进行医疗救助三次,救助人数303人,救助资金182.76万元;“一站式”医疗救助,门诊和住院共计救助11368人次,救助资金161.14万元;医前救助2人,救助资金6万元。

其他救助:对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发放物价补贴2次, 受益人数36112人,发放资金341.78万元;对城镇“三无”对象等发放春节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223.97万元,受益人数10188人;对全市3300名困难群众发放冬春补助费、自然灾害补助资金75万元;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老党员等对象开展春节前扶贫帮困“送温暖”活动,发放慰问金752.5万元。

3、深化收入核对继续做好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工作,已形成合力、建立机制,今年已完成全市低保5960户9543人的核查工作。健全救助平台功能,提高死亡人口自动比对数据库利用率。该工作在全省民政系统工作会议上作过经验介绍,得到广泛认可,吸引不少县市前来考察学习。

4完善救灾平台。开展“5.12”宣传活动和村级灾害信息员培训工作,完成对全市442个村(社区)级的灾害信息员的相关培训,提高报灾救灾能力。建立完善市救灾备灾中心设施,做好中心1000m2的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工程施工管理工作。

二、加大覆盖,不断发展社会福利事业

以“扶老、助残、救孤”为重点,推动社会福利向适度普惠型发展。

1、发展老龄事业。完成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协调拟订60周岁至69周岁的老年人乘坐城市公交车费用减半优待政策,完善对乡镇(街道)、老龄委成员单位老龄工作的考核办法。上半年新办理老年人优待证2855张。

2、推进养老服务。一是完善政策,拟订深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意见及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二是开展农村“星光老年之家”转型升级为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搞好调研,制定试点方案;三是举办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和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班,共有50人参加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班,30人参加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培训。

3、拓展福企福彩。强化福利企业管理,6月底前已完成年度福利企业年检年审资格认定工作,合格42家,合格率达100%。认真抓好福利彩票营销工作,截至6月底,全市福利彩票累计销售6360余万元,其中,电脑彩票3540余万元,中福在线2270余万元,刮刮乐550余万元,已完成年度任务的一半。积极开展福彩爱心行动,帮助困难家庭、孤残儿童等,推动我市福利事业发展。

三、保障稳定,不断规范优抚安置工作

1、维护优抚权益。做好春节期间驻虞部队和优抚对象慰问工作,发放慰问金295万元。发放重点优抚对象基本生活价格补贴25.4万元,60周岁以上农村老退伍军人生活补贴72.9万元。落实有线电视收视维护费优惠政策,重点优抚对象减免100%。落实带兵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工作,完成重点优抚对象数据库录入、更新和烈士子女现状调查工作。完成龙山烈士墓浮雕工程建设,共投入资金34.7万元。

2、落实退伍安置。完成2011年冬季退役士兵、2012年春季转业士官的报到接收工作,共接收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394人,其中转业士官14人,二等功1人。完成安置金测算,共计413万元。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32名退役士兵参加第一期培训班。

3、深化双拥工作。做好驻虞部队野外驻训的协调和支持工作,确保部队及时、安全、顺利完成野外驻训任务。着手开展新一轮省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做好相关组织宣传,收集整理双拥资料。

4、加强涉军维稳做好各类涉军群体的维稳工作,全力化解西藏兵赴京上访、自谋职业转业士官和60周岁以上老退伍军人赴省政府上访等事件,确保了社会稳定。截至6月底,共发生涉军上访16次。我局对此及时掌握各类涉军群体的诉求及动态,并会同相关部门及时采取相关措施,全力做好维稳工作。

四、扩展民主,不断推进基层组织建设

1、深化城乡社区建设。统筹开展城乡社区建设,加强民主自治,拟订《上虞市城乡社区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关于进一步深化城乡社区建设、加强社会管理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

2、探索社工队伍建设。拟订《上虞市支持社会工作发展经费保障实施方案》、《上虞市社会工作者教育培训实施方案》、《上虞市社会工作者、志愿者联动实施方案》等配套政策,出台《鼓励社会工作人才开发培养的若干政策意见》(市委办[2012]33号)。着手进行社会工作试点行动,组织社会工作者资格考试报考工作,开展考前免费培训。

3、健全社会组织管理。坚持依法监管和培育发展并重,新成立社会团体3个,基本完成2012年度民间组织年检年审工作。贯彻实施新社会组织重大活动报告制度,深入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在社会组织中初步建立综治网络。

五、提升服务,不断加强专项事务管理

1、做实殡葬管理服务。精心开展“文明殡葬宣传执法月”和“殡仪优质服务月”活动,宣传文明殡葬理念,提升殡仪服务质量。继续加强违规坟墓的巡查和处置力度,,开展巡查125次,共计370余人次参加巡查,平毁违规坟墓28穴。完成村级生态墓地长效管理调研,全市270余处村级生态墓地已投入正常使用。

2、做强移民帮扶工作。完成移民后扶(2006年-2010年)工作监测评估和绍兴市级移民后扶项目报批工作,做好2012年小型水库解困项目和省结余资金项目进展情况跟踪管理,下拨2012年第一季度移民直补资金,切实做好移民群体维稳工作。

3、做好其他社会事务。婚姻登记中心新建方案已通过,准备前期筹建工作,并开展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创建工作。1-6月,共办理结婚登记3203对,离婚登记558对,补发结婚证697对,补发离婚证15件,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2270件,收养登记36件。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日常救助工作,上半年共救助约390人次。着手推动第二次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继续抓好地名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路牌、门牌等设置。加强民政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部分 下半年工作思路

 

下半年,我局将仔细对照全年重点工作计划,认真梳理半年度工作完成情况,深入研究现阶段面临的困难问题,理清思路、查漏补缺、主动作为、争取支持,有序推进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工作

1、推进体系建设工作。认真贯彻全省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部门对接,适时将方案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细化落实全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尽快落实60至69周岁老年人乘坐城市公交车减半优待政策。

2、推进机构养老服务。落实扶持政策,加强规范管理,促进机构养老的健康、有序发展。加强市社会福利中心规范化建设,切实发挥示范辐射效应,加强对外宣传和对内管理,提高入住率和服务水平,确保平稳运转。指导乡镇(街道)敬老院改善提升服务功能,实现向区域性社会养老服务中心转型。鼓励推动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健康发展。

3、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出台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考核办法,在城市社区建立多形式、广覆盖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提升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推进“农村星光老年之家”转型升级为“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相关工作,10月底前争取完成50家以上,并加强“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规范化管理。探索建立农村空巢老人志愿者服务工作机制。

二、不断完善社会救助工作

1、强化低保基础性救助。完善低保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低保动态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手段,逐步实行低保网上申报审批、实地审查的新审批制度,提高工作效率,把好低保准入关。进一步深化完善居民家庭经济收入核对工作,完善核对工作流程机制,确保始终走在全省前列。完善“死亡人口比对数据库”,加强与社保、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合作。

2、拓展医疗专项性救助。完善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做好全市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日常工作。全面推行医疗救助即时结报方式,在实行农村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报的基础上,对城镇困难群众探索实行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报。提高医疗救助筹资额度,合理使用救助资金,着力提高救助效能。

3、完善灾害应急性救助。加强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工程建设管理,完善34个避灾场所的设施配备,提高自然灾害应急救助能力。组织3个社区参加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下一步争取增建村级避灾场所20个。

三、继续深化优抚安置工作

1、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全面梳理各项优抚政策,加强部门联动,推动政策落实,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完成重点优抚对象抚恤优待金提标工作。深化安置制度改革,调研安置方案,完成2012年度转业士官、二等功人员的接收安置工作,跟踪落实好各项相关政策。开展再就业岗位推介工作,切实帮助解决具体困难。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

2、深化双拥工作。巩固“省双拥模范城”创建成果,制订新一轮双拥工作规划,开展新一轮双拥创建活动,推动军地融合式发展。

3、抓好涉军维稳。贯彻落实全市涉军信访维稳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完善部分涉军群体的相关政策,深化完善考核制度和结对帮扶机制,做深做细维稳工作。高度重视涉军人员的信访问题,耐心疏导情绪,帮解困难,通过多种方法化解矛盾,全力维护和谐稳定大局。

四、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1、进一步探索城乡社区建设。争取出台《上虞市城乡社区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切实推进城市社区规范化建设工作,选优配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深化“一站式”服务、网格化管理,健全落实居民自治各项制度。以村级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为平台,大力推进农村社区建设。

2、进一步推动社工队伍建设。按照年初制订的工作计划,借鉴学习先进经验,快速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建立社会工作室,开展社会工作实务,拟订上虞市社会工作人才倍增计划。

3、进一步促进社会组织培育。加大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拓展社会组织社会发展空间,以“诚信服务先锋”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重点引导发挥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公益性服务、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积极作用。落实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成立上虞市民间组织促进会。

五、着力提升专项事务工作

1、开展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在全面完成全省第二次地名普查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地名普查成果的开发与利用。深化地名管理系统建设,加强地理数据的共享和整合。协调做好国家《政区大典》(上虞卷)编纂工作。编印《上虞市标准地名录》、《上虞市标准地名图集》等,为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提供更具现势性的地名公共服务。

2、提升殡葬服务管理水平。调研村级生态墓地长效管理办法,开展新一轮“三沿五区”裸露坟墓整治行动,加强对违规殡葬行为的巡查监管和举报案件处理。完善制订我市的殡葬惠民政策。深入开展生态墓地规范化建设活动,加快改善公墓环境整治和殡仪设施改造,争取年底前完成三分之一村级生态墓地规范化建设的考核验收。

3、进行小型水库移民帮扶。继续做好2012年小型水库解困项目和省结余资金项目进展情况跟踪管理,下拨2012年第二季度移民直补资金,切实做好移民群体维稳工作。

3兼顾其他社会事务管理巩固婚姻登记中心和救助站规范化建设成果,提升优质服务质量和水平,争取年内启动婚姻登记中心新建工程。加强福利企业管理服务。加强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

六、强势推进平台设施建设

1、抓实抓好市救灾备灾中心建设,严格质量管理,按时完成建设任务。位于百官街道九浸畈新河路30号,属原光荣院拆危新建,建筑面积1129平方米,投资242万元。工程于今年4月开工,争取及早完成。

2、加快市殡仪服务中心建造,按要求推进工作。位于市殡仪馆内,占地面积472平方米,建筑面积730.84平方米,投资129万元。工程已于6月份开工,下半年按计划推动工程进展。

3、统筹谋划、科学开展“中福在线”大厅易址工作。计划易地新设中福在线大厅,下半年认真选址,充分考虑位置、场地大小、设施配备、方便程度等因素,做好易址工作。

4、加快做好救助站大院与供销社房产置换工作。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意,已进行产权转换。下半年统筹考虑供销社大楼的科学布置,结合有关中心职能工作,综合利用好大楼资源。

5、协助卫生局搞好市婚姻登记中心新建扩初设计,及早启动婚姻登记优生服务中心建设。认真研究服务中心的内部科学设置、工程建设前期相关工作等,按照2013年4月底前完成的要求,抓好工程建设。

6、老年活动中心建设工程。随着老龄化的加重,目前的老年活动中心已不能适应老年人的需求。下半年结合实际情况,重点研究切实可行的活动中心建设方案,或原地扩建或异地新建,尽早启动该工程。

七、努力推动队伍建设工作

着眼于提升民政工作的执行力、战斗力,进一步研究机构队伍建设,搞好面上的调研。一方面对局内部制度建设、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作积极探索,另一方面针对当前乡镇民政工作量大面广,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压力大,任务重等问题,积极加强力量配备,同时积极争取推动民政工作机构变革,为形成民政工作自上而下一贯到底的执行力作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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