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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590390/2013-3404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谢镇政〔2013〕8号 | 公开日期: | 2013-04-03 14:44 |
发布单位: | 谢塘镇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配合做好省卫生强市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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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镇政 [2013] 8号
关于配合做好省卫生强市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行政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我镇卫生事业发展,不断提高居民健康水平,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卫生强市、卫生强县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浙政发〔2007〕69号)和《上虞市创建浙江省卫生强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委〔2013〕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和生命质量为宗旨,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为目标,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发展速度,全面提高卫生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促进我镇卫生事业和经济社会的同步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创建工作,重点解决卫生事业发展的薄弱环节,促进全镇卫生事业的均衡科学发展,形成与全面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城乡统筹发展相同步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较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 三、主要任务 按照《上虞市创建省卫生强市目标任务分解》,主要有居民健康素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农村环境卫生、卫生科技教育、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卫生管理和依法行政、主要卫生管理指标等任务要求。各村(居)、有关企事业单位要对照标准,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落实责任(具体见附件)。 四、工作步骤 (一)组织动员阶段(2013年2月)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订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加强宣传发动,营造创建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3年3月-2013年9月)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根据上级创建要求开展工作,制订软硬件建设规划,全面组织实施。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对辖区内的卫生基础设施、村容村貌、行业卫生进行整改和建设,全面开展爱国卫生、疾病防治、健康教育、健康体检等工作,及时总结工作特点和成效,按照要求完成创建台账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并及时上报。 (三)整改迎检阶段(2013年10月-2013年11月) 按照上级要求,认真总结创建工作亮点和主要成效,落实整改省、市创强办调研督导发现的问题,查漏补缺,完善各项创建工作和各类创建资料,迎接考评组在12月份的考核验收。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3年12月) 按照考评验收组所反馈的意见,做好有关工作的整改和落实,并及时总结创建工作经验,建立和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巩固创建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创建卫生强市是加快我镇卫生事业全面发展,切实提高居民健康水平的有效抓手,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加大宣传发动力度,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扎实推进创建工作开展。 (二)明确职责,狠抓落实。注重统筹协调,点面结合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配合落实。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各司其职、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三)创新方法,务求实效。按照创建标准探索创新、注重实效,培育特色亮点,扩大创建工作的社会效益,着力增强我镇医疗卫生服务综合能力,实现全镇广大群众健康水平的持续改进和不断提高。 附:1、谢塘镇配合卫生强市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2、谢塘镇配合创建卫生强市职责任务
谢塘镇人民政府 2013年3月15日 附1: 谢塘镇配合卫生强市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2: 谢塘镇配合创建卫生强市职责任务
一、社会事务办 1.健全镇和村、社区公共卫生管理网络,创建卫生强市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2.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有无偿献血应急小组,配合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 3.做好外来人口公共卫生管理服务,依托辖区内外来人口管理网络,提供外来暂住儿童、孕产妇信息,落实好外来人口重点传染病防控、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工作。 二、财政办 建立卫生投入保障机制,落实相关配套资金,卫生事业投入增长高于财政支出增长的幅度。 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与发展规划,实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一体化管理,做好未纳入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及相关人员依法处置工作。 2.加强城乡居民健康保障,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7%;落实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做好农民健康体检、妇女病普查的组织、协调、落实和年度工作任务。 3.强化爱国卫生和健康教育,饮用安全自来水普及率≥95%,完成辖区农村卫生户厕调查,卫生厕所普及率≥90%,粪便无害化处理率≥75%;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95%,无害化处理率≥70%;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88%。 4.做好卫生监督协管,依法打击无证行医等卫生违法行为。 5.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创建省卫生强市工作的领导指导,实现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满意率 ≥90%。 四、社会事务办、流口办 做好外来人口公共卫生管理服务,依托辖区内外来人口管理网络,提供外来暂住儿童、孕产妇信息,落实好外来人口重点传染病防控、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工作。 五、民政办 、社救中心 1.实行特殊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即时即报;上一年度医疗救助资金结余率≤10%,历年医疗救助资金结余占当年救助筹资总额的比例≤15%;扩大救助对象,提高救助水平,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50%。 2.对流浪精神病人及无助病人根据个别的身份等情况,帮助其返乡。 六、建设发展办 1.农村饮用安全自来水普及率≥95%。 2.做好城乡垃圾统一清运和处置,农村生活垃圾以村为单位集中收集覆盖率≥95%、无害化处理率≥70%,粪便无害化处理率≥75%。 3.“市容环境卫生”相关内容达到上级指标要求。 七、农技信息中心 1.负责人畜共患传染病有关的动物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 2.推进农村畜禽养殖规范,动物尸体实施无害化处理率达100%,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泄物综合治理利用率≥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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