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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k15129216/2013-221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3-04-08 11:42
发布单位: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曹娥街道)

关于开发区(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职责的意见

各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党(委、总)支部:

    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负的责任,积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根据市委、市纪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开发区(街道)实际,现就开发区(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职责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职责任务。明确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强化开发区(街道)领导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职”意识。开发区(街道)党工委书记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党工委、人大工委、管委会(办事处)三套班子成员在抓好自身廉政建设的同时,按照班子成员工作责任和职责分工的要求,各司其职,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时进行专项督查和专题研究,提出要求,制订方案,并负责指导分管部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加强检查监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台账制和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题报告制。开发区(街道)三套班子成员履行职责,按照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经常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督促检查,及时采取措施整改问题,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专项检查,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情况年底前要向开发区(街道)党工委、管委会(办事处)作出专题汇报。

    三、强化教育管理。开发区(街道)领导班子成员督促指导责任范围内的单位积极开展作风建设活动,认真做好党风廉政教育,要通过各种形式,播清风于长久、敲警钟于每时,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营造一个能时时受到关爱和教育的氛围,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纪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做好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的纪律法制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要及时掌握和密切关注责任范围内的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并对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提出要求。班子成员要正确运用手中权力,管好身边人,规范家庭人员和身边工作人员的行为,当责任范围内的党员干部出现违纪苗头时,群众有反映时,个人情绪波动时,要及时谈心教育,打招呼、敲警钟,提醒防范,对涉及党员领导干部的信访举报要认真调查,实事求是作出处理,并将情况向有关部门通报。

    四、维护群众利益。开发区(街道)三套班子成员要把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工作重点,及时了解掌握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特别是社会普遍关注、群众反映集中苗头性问题,一经发现,要采取措施,坚决予以制止和认真解决,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对责任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要及时与开发区(街道)纪工委联系,并支持、督促有关部门严肃查处,要注重关口前移,通过健全制度,加强监督,深化改革等措施,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消极腐败行为和各种不正之风的发生。

    五、严格责任追究。凡对责任范围内的单位领导及其成员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放松党风廉政建设、疏于监督管理,导致违法违纪问题和不正之风的滋生蔓延,特别是对出现重大经济损失,发生重大、恶性事件,或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等,开发区(街道)三套班子成员要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建议并督促有关部门实施责任追究。

    六、积极发挥职能。开发区(街道)纪工委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加大防治力度,围绕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优化环境为目标,当好发展经济的“护航员”,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当好干群关系的“调解员”,以弘扬正气为己任,当好党风政风的“导航员”,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当好预防腐败的“检查员”。要发挥参谋助手、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和服务保障等作用,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为党的事业保护干部,为和谐社会保证稳定,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附: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分工表

 

 

 

                  中共上虞经济开发区(曹娥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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