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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06820025905857/2013-2929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丰委〔2013〕57号 | 公开日期: | 2013-06-19 14:56 |
发布单位: | 丰惠镇 | 有效性: |
关于个体工商户转企业及小微企业规范升级的实施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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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丰惠镇委员会 丰惠镇人民政府 关于个体工商户转企业及小微企业规范升级的实施意见
各行政村、社区及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引导鼓励个体工商户做大做强和小微企业规范升级,促进我镇市场主体规模化发展,产业业态优化升级,现就个体工商户转企业和小微企业规范升级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 本着“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主体自愿、分步推进”的原则,坚持“引导与规范、促进与督促、扶持与监管、政策配套与加强执法”相结合,按照“规划一批、培育一批、壮大一批、升级一批”的工作方针,积极支持引导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和规模以下小微企业发展为规模以上企业,增强市场竞争力,培育我镇新的经济增长极。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调查确定“个转企”和规下企业升为规上企业、限额以下企业升为限额以上企业的重点对象,建立“个转企”培育后备库和小微企业培育与运行监测培育库,重点引导,分步推进,加快市场主体从无照向有照转变,个体向企业转变,限下企业向限上企业转变,规下企业向规上企业转变。 具体目标:以2012年底全镇个体工商户总数为基数,确保2013年完成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30家,力争35家;疏导无照经营登记为有照经营户确保2013年完成49家,力争55家;规模以下企业升为规模以上企业确保2013年完成5家,力争6家;限额以下企业升为限额以上企业确保2013年完成2家,力争3家。 三、工作重点 (一)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的重点 1.符合我市产业政策导向,具有行业发展潜能的个体工商户; 2.已经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个体工商户和第三产业纳税大户;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展空间较大的个体工商户; (二)小微企业规范升级的重点 ⒈占地较多、厂房面积较大的规模以下小微企业; ⒉用电量较大,与其实际申报生产经营数据不符的规模以下小微企业; 3.租用厂房、成长性好、具有一定技术含量的规模以下小微企业; 4.科技人员创办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和高技术服务业小微企业,以及各类新创办的属于新兴产业的小微企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强化领导,确保该项工作顺利推进,镇政府成立“个转企”及小微企业规范升级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裘建勇任组长,副镇长王国鑫、丰惠工商分局王唯洪、丰惠地税分局周敏波任副组长,丰惠工商分局、丰惠地税分局、镇文广站、镇资产管理中心等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资产管理中心。 (二)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多种媒体,加大对个体工商户转企业及小微企业规范升级工作的宣传力度,重点宣传个体工商户与企业的对比优势,以及政府扶持规模以上(限额以上)企业的相关政策,特别要突出规模以上(限额以上)企业在风险承担、用地用工、融资贷款等方面明显的比较优势,着力增强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规模以下(限额以下)企业升规模以上(限额以上)企业转型升级的意愿和主动性。要及时总结并大力宣传成功的先进经验,坚定个体工商户转企、小微企业升级的信心和决心,消除其后顾之忧,引导其主动转型升级。 (三)合力齐抓共管。该项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当前镇党委政府的一项重点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努力形成政府牵头,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共同实施的良好局面。政府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全力推进辖区内个体工商户转企升级和小微企业规范升级工作,从领导、组织、人员和经费等方面提供保障,发挥好牵头作用。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工作职责,切实有效地加大业务指导、政策协调和工作督查力度,及时反馈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四)纳入考核机制。“个转企”、小微企业规范升级工作列入年度行政村(社区)双争目标责任制考核,镇政府对“个转企”、小微企业规范升级工作突出的村(社区)进行奖励,并对各相关部门的工作经费予以保障。 附:丰惠镇“个转企”领导小组名单 2013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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