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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k15129216/2013-221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13-07-03 16:19 | |
发布单位: |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曹娥街道) |
关于组织开展“排查整治、强基促稳”专项活动的实施意见 | ||
各村(居)、社区,各办(局): 根据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委关于开展“排查整治、强基促稳”专项活动的总体部署,按照虞综治[2013]5号文意见,结合我区街政法、综治、维稳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从现在开始至10月底,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6个月的“排查整治、强基促稳”专项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市委十四届四次全会和全市深化平安建设大会精神,以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50周年为契机,围绕深化“平安曹娥”、“法治曹娥”和过硬队伍“三大建设”,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全区街范围内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强基促稳”专项活动,即集中力量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排查整治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突出问题,排查解决基层基础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把各类矛盾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苗头,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率,努力实现强化基础、不出大事两个目标。 二、实施步骤和工作措施 专项活动分三个阶段统筹推进: 第一阶段,全面推开阶段(5月下旬至6月下旬) 各村(居)、社区要按照全市专项活动的统一部署,认真调查研究、制定本地本地区的具体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认真组织部署,广泛宣传发动,按照边准备、边发动、边排查、边整治的要求,组织力量全面开展专项活动。 阶段性任务分解: 1、科学制定方案。(5月底前) 各村(居)、社区要按照上级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计划,全面部署落实。各村(居)、社区要迅速将工作任务分解到人,建立排查整治工作机制。 2、全面排查梳理。( 要全面排查掌握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各项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重点排查“三改一拆”、征地拆迁、重大工程建设、企业改制、环境保护、社会保障、金融等方面的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失地农民、民办教师、涉法涉诉人员、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利益受损人员等群体的上访群众,以及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易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吸毒人员、闲散青少年等群体中的重点对象,特别是可能采取极端方式表达个人诉求的人员。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归类梳理,录入基层社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排查采取实时排查和定期排查相结合的方式。一方面,要按照网格和村民小组划分相结合的方式,由网格长和村民小组组长对所在网格和村民小组实行实时排查,发现问题第一时间登记、汇报;另一方面,要开展定期排查汇总,村居(社区)每周一次进行汇总分析,乡镇街道每半月一次进行汇总分析。 要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出租房屋等治安复杂部位,交通、消防、涉路涉线、卫生、食品药品等领域的安全隐患为重点,深入开展大排查活动,做到不留死角和盲点,切实把治安混乱的部位和可能引发公共安全问题的苗头、隐患搞清楚。对于排查出的治安重点地区和公共安全突出问题,要全部进行登记造册和备案,录入基层社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认真研究制定整治工作方案。 3、全面化解整治。( 要按照边排查、边梳理、边化解的原则,全面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整治在排查中发现的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突出问题。要根据排查发现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的严重程度和可能产生影响的范围,按照村、镇、市进行三级定性。按照不同的级别性质,逐件研究制定解决方案,逐件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化解。对各类重点人员,村(居)、社区要确定专门责任人,采用切实有效的办法,依法做好稳控工作,防止引发个人极端事件。村(居)、社区层面能解决的要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按照问题的性质和管辖权限,及时报送有关责任部门,同时抄送街道政法综治办备案。 4、阶段督促检查。( 督促检查采取自查和抽查两种方式进行。 第二阶段,集中攻坚阶段(7月上旬至9月中旬) 在第一阶段排查整治基础上,对重大矛盾纠纷,治安重点和重大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梳理分析,实行领导包案,挂牌督办,通过抓重点攻难点深化专项活动。 阶段性任务分解: 1、全面梳理分类。( 对第一阶段全面排查整治阶段发现的重大矛盾纠纷、治安重点、重大安全隐患、基层基础建设问题进行分类梳理,梳理出重大矛盾纠纷和隐患问题,分门别类加以化解和解决。尤其针对第一阶段没有化解整改完成的事项,要进行深入分析,查找原因,必要时上报上级层面协调解决。 2、集中挂牌整治。( 对突出的治安问题和重大安全隐患,市公安机关会同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打黑除恶、缉枪治爆、“两抢一盗”、毒品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电信诈骗、传销等专项整治,切实维护良好社会秩序。要把容易产生治安乱点、犯罪分子藏身窝点、公共安全隐患的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的整治,切实纳入“三改一拆”行动,边整边治边建,加大人防、物防、技防投入,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3、领导包案化解。( 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矛盾纠纷,要分级成立专门班子组织开展集中调处。对社会影响面大、可能升级激化、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的矛盾纠纷,要根据事件性质,按照定包案领导、定牵头(责任)单位、定时间、包调处的“三定一包”办法,集中力量调处解决。各村(居)、社区要在 4、联动协调处置。( 与挂牌调处和“三定一包”工作机制相配套,市里由市综治委所属的相关专项组牵头、乡镇街道由党委、政府或综治委牵头,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定期召集有关部门召开会议,汇总梳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社会治安、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和基层基础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题研究,专门协调,专案化解。 5、中期督促检查。( 6、坚持排查化解。( 在对重大矛盾纠纷、治安重点和重大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攻坚的同时,要按照全面排查化解阶段建立的工作机制,坚持开展日常排查化解,坚持按照村居(社区)每周一次进行汇总分析,乡镇街道半月一次进行汇总分析,市本级每月一次进行汇总分析的要求,对各类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分级分类开展滚动排查化解。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9月下旬至10月底) 要在一、二阶段排查整治工作基础上,围绕为“枫桥经验”50周年纪念活动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的总目标,坚持排查长期性,强化整治针对性,发挥检查能动性,持之以恒做好面上排查整治和社会稳定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推进各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阶段性任务分解: 1、开展全时段排查整治。( 在国庆节、中秋节,以及绍兴市纪念“枫桥经验”50周年大会即将召开的关键时期,在坚持定期开展日常排查化解的同时,组织实施一次国庆、中秋期间重大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集中排查化解活动,对排查发现的问题,按照一、二阶段建立的工作机制,第一时间化解整治。 2、开展一次“回头看”整治。( 各村(居)、社区对一、二阶段中发现的重大矛盾纠纷、问题隐患和基层基础建设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挂牌整治和“三定一包”的涉及事项,要开展一次“回头看”检查,掌握化解情况和重点人员、重点事件现状,进一步巩固化解整治成果。对尚未完全化解整治,仍存在稳定隐患的要加大工作力度,全力加以化解,并做好周密稳控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同时做好绍兴市对专项活动开展情况的迎检工作。 3、健全工作机制。( 以社会服务管理站为依托,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注重事前防范,慎密排查网络,加强基层排查化解队伍建设,提高全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社会稳定形势分析制度和风险评估机制,完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化解矛盾,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内部,把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 把经常性排查和集中整治活动有机结合,按照中央、省、绍兴市综治委有关部署,及时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坚持每季度汇总数据,每季度报送社会治安形势分析。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卫生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加强校园特别是校车安全管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加强综治基层基础建设,整合基层综治资源力量,不断提升“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成效,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4、总结经验做法。( 结合平安建设“一镇一品”创建活动,及时发掘专项工作中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树立先进,培育典型,使之成为新时期发扬“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认真总结专项活动开展情况,提炼经验做法,对专项活动中工作主动、态度积极、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将由我市和报请绍兴市予以表彰奖励。 三、工作要求 本次专项活动是为确保“枫桥经验”50周年纪念大会顺利圆满召开而部署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村(居)、社区要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委牵头协调下,互相协同配合,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要按照动员部署到位、排查梳理到位、化解整治到位、检查落实到位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分工负责、联络沟通、信息报送、情况汇总和分析研究以及问题处理等方面工作制度,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对于该排查出的问题没有发现,或者发现了没有及时解决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严肃查究相关单位、人员的责任。街道政法综治办将把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列入年度平安、综治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各村(居)、社区要建立健全台账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依托基层社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及时分流处理有关排查信息。各各村(居)、社区要明确1名专项活动联络员,于 附件:1、“排查整治、强基促稳”专项活动月报表 2、重大矛盾纠纷“三定一包”情况登记表 3、“排查整治、强基促稳”专项活动联络员名单报送表 中共上虞经济开发区(曹娥街道)工作委员会 上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曹娥街道办事处) 附件下载:附件.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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