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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k15129216/2013-2213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3-08-02 08:58
发布单位: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曹娥街道)

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

各村(居):

    为进一步加快美丽乡村建设,认真抓好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不断改善居住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党工委、办事处决定,在区街开展为期二个月(7月15日—9月15日)的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重点解决好影响环境卫生的各类突出问题,结合区街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改善居民生产生活环境为目标,以开展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为突破口,以建立健全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为保障,以清理“三乱”(乱堆乱放乱倒)为重点,切实做到房前屋后道路两边基本无堆积物;改善配套设施,保证环卫设施的美观整洁和正常运作。村主要道路、公共场所实现整洁美化,努力使农村脏、乱、差面貌得到明显改观,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得以坚持,群众良好生活习惯逐步形成。

    二、主要任务

    围绕“清、理、改”的标准和要求,通过垃圾清理、“六乱”整治、配套建设等系列专项行动,有效改善城乡环境面貌。工作任务:

    “清”就是开展清洁行动。①开展积存垃圾清理专项行动。集中清理所辖区域内的大路小巷、公共场所和房前屋后等地的各类积存垃圾。②开展河道沟渠清理专项行动。按照“水清流畅”的要求,集中开展河道、沟渠垃圾、漂浮物及有碍河面水面畅通整洁的船只打捞工作。③开展集贸市场清理专项行动。推进农贸市场规范化建设与管理,整治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集中取缔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的马路市场。

    “理” 就是开展环境整理。①开展乱搭乱建专项整治。通过宣传、告知、强制等手段,拆除和整治主要道路、公共场所等重要地段的违章建筑、破旧危房及有碍观瞻的乱搭乱建的构筑物。②开展乱堆乱放专项整治。集中取缔一批公路沿线废品收购乱堆放点,加大主干道两侧占道经营和车辆乱停乱放整治力度。彻底清除各类硬化道路路面上的石块、沙粒、废弃物品、杂草等异物。全面清理村庄周边、村内道路、河道沟渠及房前屋后等可视范围内的固废物、建筑余料、废弃家具、柴草秸秆等物品。③开展乱贴乱画专项整治。对辖区内乱贴乱画和违规小广告,采取粉刷、覆盖等措施,进行彻底清除,精心打造立体形象。

    “改”就是改善配套设施。①加快配套项目建设。各村要根据实际需要,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建筑垃圾收集点、生活污水治理池、村庄绿化美化等项目。②落实公厕投用标准。继续做好部分遗留旱厕的改造升级工程,实现水冲式无害化公厕村域全覆盖,彻底拆除联户分格厕所、消灭露天粪缸。③改造现有环卫设施。要对辖区内的垃圾箱、垃圾筒等环卫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污染、缺损、破损的要集中进行清洗维护和更换,保证环卫设施的美观清洁和正常运作。

    三、实施步骤

    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从2013年7月15日至9月15日,分三个阶段。

   (一)组织发动阶段(7月15日—7月25日)

    1.对照上虞市城乡环境卫生“百日整治”行动督查考核要求,开展调查研究,查找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制订整治措施。

    2.召开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动员会,动员部署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并结合村居实际认真研究整治方案。

    3.抽调人员,建立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办公室,负责做好环境卫生整治组织、协调、督查等工作。

    4.加大宣传力度,全面启动宣传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7月26—8月20日)

    1.各村(居)要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实际制订整治计划。

    2.根据整治要求,各村(居)全面开展整治行动。集中清理所辖区域内的各类积存垃圾,开展河道、沟渠垃圾及废弃船只打捞。全面清理村庄周边、村内道路、河道沟渠及房屋前后等可视范围内的固态废物、堆积物。

    3.在入城口、主要路段悬挂宣传标语和横幅,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阵地开展宣传教育,使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家喻户晓、全民参与。

    (三)巩固提升阶段(8月21日9月15日

    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推进相关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城乡环境卫生的长效管理机制。工作任务:

    1、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城乡环境网格化管理机制,建立健全街道村二级环卫保洁队伍,按比例配足保洁人员;

    2、进一步完善街道村二级卫生保洁工作监督考核办法,构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格局,构建专职监管与兼职监管相配套的城乡环境整治长效监管体系;

    3、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专业化保洁的新机制,提高保洁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四、推进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区街成立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人大主任、党委副书记、分管副书记、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区街农业发展局。各村(居)也要加强对集中整治的组织领导,做到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抓,联村指导员配合落实抓。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有效措施,精心部署,周密安排,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整治,力求取得实际成效。

    2、注重宣传引导。各村(居)要通过召开会议、悬挂横幅、上户宣传等形式宣传环境卫生整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全面调动各方面参与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积极性,切实培养广大群众良好的卫生习惯,努力提高居民的卫生素养,让群众成为环境卫生整治的参与者、推动者和受益者。

    3、强化资金保障。各村(居)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区街将采取资金补助,以奖代补的形式,加大环卫工作经费的投入。整治活动根据每周检查情况,设考核分100分,保洁经费补助与考核结果挂钩,对70-79分、80-89分及90分以上分别按常住人口数(外来人口按在册数的40%计入)补5元/人、6元/人和7元/人。70分以下不奖励。环卫设施建设及购置按50%给予补助,确保工作稳步推进。

    4、严格考核奖惩。为加强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区街将实施每周检查通报制度,及时将整治情况通报到各村(居)、联系片长及指导员,同时,将这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考核分按30%计入2013年度环境卫生考核分。活动结束后,区街将对整治工作成绩突出的村(居)给予奖励,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1个,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分别奖励0.3-0.5万元。对工作开展不力的(检查成绩倒数1-3名的或70分以下的)将给予通报,并严格追究责任。

    附:上虞市城乡环境卫生“百日整治”行动督查考核评分表

 

 

 

 

上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曹娥街道办事处)

                                  2013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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