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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590032/2014-1725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虞土资〔2013〕24号 | 公开日期: | 2014-03-19 10:55 |
发布单位: | 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有效性: |
关于印发《上虞市国土资源局控违拆违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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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市国土资源局文件
虞土资〔2013〕24号
关于印发《上虞市国土资源局控违拆违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国土所: 现将《上虞市国土资源局控违拆违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虞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2月26日 上虞市国土资源局控违拆违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控违拆违工作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强对控违拆违工作的组织领导,依法从严打击各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全面促进全市土地管理秩序的根本好转,根据上虞市委办公室、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上虞市深入开展控违拆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及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国土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政策和《上虞市深入开展控违拆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依据,在上虞市控违拆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领导下,进一步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及乡镇(街道)、两区的协同配合,严格落实各级工作职责,强势推进控违拆违工作,严厉打击、坚决遏止各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区土地管理良好秩序,确保2012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比例控制5%以下。 二、工作重点 1、组织开展局属行政、企事业单位违法建设全面摸排登记工作,实施“零违建”报告制度。局属各行政、企事业单位要迅速行动,全面摸排,认真填写单位违法建设自查表。无违法建设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签字确认;有违法建设的必须如实填写违建情况,作出限期自拆承诺,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有违法建设的单位必须按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在自行整改阶段全部自行拆除,对隐瞒或遗漏不报的单位,一经查实,严格按规按纪追究责任,今后若发现有违法建设的,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自查摸排表于2月3日前上报局控违拆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后统一上报市控违拆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全面落实党员、干部“零违建”报告制度。全局党员、干部要对照标准,凡有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建设都必须进行自查登记。若无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建设的,实行“零违建”报告。有违法建设的党员、干部应作出自拆违法建设的承诺并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对隐瞒或遗漏不报的党员、干部,一经查实,严格按纪追究责任。自查登记表由各科室、单位汇总后于2月3日前上报局控违拆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按规定统一上报市控违拆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局各国土资源所、执法监察大队要全力配合属地政府、管委会开展区域内违法违规用地的集中排查,逐一核实违法占地的时间、面积、性质、来源、违法程度等详实情况,迅速分类展开调查处理,依照国土等相关法律法规,该立案查处的依法立案查处,该提请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处置的及时提请,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及时申请,该移送纪检、监察、公安部门追责的及时移送追责,确保履职到位。 4、积极配合参与行政强拆工作。根据控违拆违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各国土资源所要负责做好相关违法建设的核实认定和法律文书制作、送达工作,并积极配合参与属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对违法建设组织的强拆行动。 三、职责分工 1、监察大队:负责控违拆违工作有关文件材料的起草汇总上报工作,负责控违拆违工作的指导、督查和考核工作;同时加强对国土所的业务指导,积极配合参与违法建设强拆行动; 2、法规科:负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咨询解答以及组织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工作,积极配合参与违法建设强拆行动; 3、国土所:根据本区域控违拆违有关要求开展工作,组织开展对相关违法用地的核实认定和法律文书制作、送达工作,积极配合参与属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对违法建设组织的强拆行动; 4、局纪委、监察室:负责对局属各科室、国土所和单位以及各工作环节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作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耕保、规划、地籍、地矿、统征、勘测等相关科室要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政策解释和信访维稳等工作。 四、工作步骤 1、准备发动阶段(2013年3月中旬前)。一是成立局控违拆违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二是召开控违拆违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深入宣传,积极营造声势。设立并公布举报投诉热线电话“12336”,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受理、登记、快速处置群众对违法建设的投诉。三是开展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党员、干部违法建设全面摸排工作,实施“零违建”报告制度。 2、自拆整改阶段(2013年3月至2013年4月)。在调查核实基础上,通过劝导教育、组织监督、纪律处分等手段,督促违法行为人自行整改和拆除,营造强力推进的自拆氛围。 3、行政强拆阶段(2013年5月至9月)。对拒绝自行拆除的,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大队、各所积极配合参与属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对违法建设组织的强拆行动。 4、长效管理阶段(2013年10月起)。全面推进控违拆违工作,健全违法建设控拆长效机制,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责任制考核及问责力度,从源头上有效威慑违法建设行为。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控违拆违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行动落实到控违拆违专项整治工作中去。各国土所要按照整治工作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要求和“六先拆”工作重点,切实加强领导,组建配强工作班子,集中精力,强势推进控违拆违专项整治工作。 2、密切配合,强力推进。各国土所及相关科室要牢固树立控违拆违全局“一盘棋”思想,各司其职,主动配合,服从指挥。要切实加强和各级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配合,加强政策协调和工作会商,合力推进全市控违拆违专项整治工作。 3、广泛宣传,深入引导。要充分利用控违拆违专项整治行动契机,加大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公开曝光典型违法案件,提升各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依法用地意识。
上虞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13年2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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