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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590534/2014-1304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虞教体普〔2008〕15号 | 公开日期: | 2014-03-24 10:59 |
发布单位: | 教体局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实施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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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初中、小学: 根据国家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义务教育免费提供教科书的有关要求,我市从2007年秋季起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为更好地做好这项惠民工作,确保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前到书、免费用书、人手一册”,现提出如下实施工作意见,希认真贯彻落实。 一、享受免费提供教科书政策的对象 在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学生。 二、免费提供教科书的范围 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规定的义务教育课程设置要求,由省教育厅和绍兴市教育局、上虞市教体局选定的国家课程教科书、地方课程教科书和与国家课程教科书相关的辅助学习资源(作业本、音像教材、学具、空白练习本等)。 文教用书在每年征得市财政同意,由市教体局在省文教用书推荐目录中选定,也免费提供给学生使用。不列入免费教科书范围的用书,学校不得集中统一征订,应由学生或家长自己向市场购买。 免费教科书和文教用书的目录每学期由市教体局审核、公布。2008年秋季具体目录见附件1。 三、免费教科书的征订和发放 1、各学校的教科书、作业本,由市教体局综合学生年报数、经教体局审查备案的学生变动数和当年可回收使用的教科书数量等情况统一征订。 2、教科书发行单位(市新华书店)、作业本供应单位根据教体局审核确认后的学校预订数送书到校,并填写免费教科书、作业本发放清单(见附件2、3),学校收到免费教科书、作业本后,经学校经手人验收并在发放清单上签字,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清单一式三份,学校留存一份,教科书发行单位和市教体局各执一份)。 各学校发放免费教科书、作业本时,应填写免费教科书、作业本发放清册,并由学生签字,发放清册由学校存档备查。 四、免费教科书的经费及资金支付 1、免费教科书、作业本和文教用书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以学期为单位由市财政局向教科书发行单位和作业本供应单位统一支付。 2、学校为教师征订的教科书、参考书和教学挂图及其他教学资料等由学校自行征订,费用一律在公用经费中列支。 五、建立部分课程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 1、从2008年秋季学期始,建立部分课程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本次纳入循环使用的科目,小学为《音乐》、《美术》、《科学》、《信息技术》,初中为《音乐》、《美术》、《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今后,循环使用的教科书科目可根据需要再进行调整。 2、循环使用的免费教科书作为中小学学校装备,由学校集中管理,学生免费使用,不属学生个人所有。对新配备和补充更新的循环使用教科书,学校要及时登记入册。每本教科书封面最下端均应加盖学校图书馆专用章,封二除加盖学校图书馆专用章外,还应在页面右上角加盖“本书为国家免费提供,循环使用”字样。 3、建立学生阅读使用规范和借阅制度。明确学生借阅、使用循环教科书的程序,制定科学合理、人性化的实施办法,加强对学生正确使用循环教科书的教育,引导学生自觉爱护图书、养成正确用书的好习惯。学生在使用循环教科书时,不得随意书写、勾画、折叠,应保证教科书的干净整洁。 4、建立教科书循环使用考核及赔偿奖励制度。学校要制订对班级、学生教科书循环使用的考核制度,将回收教科书的完好率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列入对学生德育和班级工作考核。对在使用过程中因人为原因造成的非正常损毁,当事人应负责按原价赔偿,赔偿经费作为学校专项图书经费。 5、加强循环使用教科书的卫生和质量管理。对回收的循环教科书要进行全面消毒,专柜贮存,保证学生再使用时的卫生安全。对破损的教科书要进行分类清理,能修补再用的要及时进行修补,不能修补使用的,要及时清理并登记报废,及时更新,保证教科书在循环使用过程中达到基本的质量标准,不影响学生的再使用。 6、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市教体局将定期组织对各校落实免费提供教科书工作和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的检查,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纳入对学校岗位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违反国家免费教育有关制度以及不认真执行教科书循环使用规定的学校和个人实行责任追究,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 六、加强免费教科书使用管理的宣传和监督 1、教体局将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后勤和业务的副局长为副组长,普教、财基、教研室等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领导小组,由普教科、教研室负责免费教科书目录的审核、公布,普教科负责教材的征订,财基科负责经费的审核结算工作。 2、各学校要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宣传国家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学生、家长、教师和社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责任意识和自觉意识,积极争取学生、家长和教师的理解支持。要把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作为教师培训、学生德育和节约型学校建设的重要载体。各学校要积极引导教师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式。 3、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以后,严禁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再收取教科书费用,严禁向学生统一收费征订各种教辅材料,学校不得以任何名目向学生收取涉及教材的一切费用。违者将严肃查处,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附:1、2008年秋季教科书和文教用书目录 2、上虞市学校免费教科书发放清单
二00八年八月十五日 主题词:义务教育 免费教科书 实施办法 抄送:绍兴市教育局,市委办、市人大办、市府办、市政协办、市财政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教育工会,市新华书店、各学区办,方静同志 上虞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08年8月15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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