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区生态环境分局 >>规划计划 >>计划总结
索引号: 002590024/2014-1574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4-03-26 11:48
发布单位: 区生态环境分局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计划

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根据中央、省委、绍兴市委和区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制定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的群众路线教育,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我省“28条办法”、“六个禁止”和区委“四个严禁,二个严控”,切实加强作风建设,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深入推进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

    二、学习时间

    集中学习原则上以安排在节假日和晚上时间为主。

    三、学习内容

    1、重点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2、重点研读《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厉行节约 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三本必读书,联系自身思想实际和环保工作实际,分析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撰写学习体会,不断提高自身思想水平,牢固树立环保为民的理念,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

    3、组织“四风”问题专题讨论和“三思、三观”集中讨论,围绕“四风”具体表现和危害,采取领导带头谈、研讨交流专题谈等形式,认真思考与百姓的感情深不深,与百姓的距离远不远,百姓在心中的分量重不重,进一步深化认识,查找差距,明确方向。

    四、学习计划

    1、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采取个人自学、专题辅导、交流发言等方法进行。局领导班子成员交流发言,重点谈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作风建设的学习体会。

    2、组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报告会。3月下旬,邀请绍兴市上虞区委党校老师作专题辅导,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纪律观念、组织观念和群众观念。

    3、举办机关干部读书会。3月中旬开展以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主要内容的机关干部读书会,加强干部职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4、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和效能行风建设专题布置会。3月上旬,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在全区环保系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效能行风建设专题会议。

    5、举办“为民务实清廉”先进事迹报告会。 4月中下旬举办“为民务实清廉”先进事迹报告会,挖掘提炼我区环保系统先进典型人物,举办“为民务实清廉”先进事迹报告会,发挥正面典型激励教育作用,形成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风气。

    6、开展“议一议、想一想”专题讨论。以支部为单位,紧扣党的群众路线时代内涵和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及危害,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专题讨论;进一步反思“四个想一想”,想一想我能为环保做些什么,想一想我的工作是不是已经做到最好了,想一想我的服务是不是最优了,想一想我有没有做了损害环保形象的事。

    五、学习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全员参与。要深刻认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重大意义,全局干部职工要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参与各项学习实践活动。

    二是统筹推进,做好协调。要统筹全局、合理安排,把时间利用好,把工作安排好,做到学习活动和日常工作相促进、共提高。

    三是注重实效,保证质量。学习活动要学深学透,要理论联系实际,既要有思想理论性,又要有实践操作性,将学习成果转化到工作当中去,让人民群众满意。

    六、其他要求

    1、做好学习笔记。每名党员干部必须做学习笔记,要认真记录自己的学习历程,特别是自己的学习心得与体会,局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将组织检查,保证学习效果。

    2、各科室(单位)的学习要求。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安排好本单位全体党员干部的学习,要定期组织交流讨论等集中学习活动,集中学习的时间安排报告局实践办。

    3、区督导组要求学习的其他课目和集中授课学习时间另定。

 

 

中共绍兴市上虞区环境保护局党组

                                            2014年3月7日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