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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593/2014-166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虞建团〔2014〕3号 公开日期: 2014-05-06 10:23
发布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有效性:

关于开展“奋斗的青春最美丽”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

各科室、单位(工程办):

为纪念五四运动运动95周年,中国共青团建团92周年,进一步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继续深入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娥江先锋争先创优活动,引领系统广大团员青年传承五四精神,激发干事创业热情,更好地融入到“四个上虞”的建设中,结合2014年局团委工作部署,决定在全系统团员青年中开展“奋斗的青春最美丽”主题团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主题活动紧紧围绕局团委“强化理想信念、夯实组织基础、服务城建大局”工作重点,以“四有”活动为教育载体,即在各阶段贯穿“有主题、有内容、有深度、有成效”的特色活动,通过深入开展以“奋斗的青春最美丽”为主题系列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团员意识、提高团员素质、促进团的建设,引导团员青年积极投身上虞城市建设热潮,争当上虞城市发展先锋。

二、参与对象

系统团员青年

三、活动安排

1举办“青春奋斗故事分享会”。

遵循“不求高大全而求真善美”的原则,用我们身边的鲜活例子,传递“最美精神”,积极倡导“奋斗青春最美丽”的价值追求,动员和激励建设青年为建设“精致上虞”扎实奋斗。

故事征集阶段(415日—54日)。要求各科室、单位对本单位青年进行摸排,积极挖掘一批身边可信、可亲、可学、可比的好青年典型,撰写他们在项目攻坚、城市管理、五水共治、岗位建功、志愿服务等奋斗故事,并与5月4日前将材料上报至局监察室方超处(要求各科室、单位上报材料不少于1篇)。

事迹审核阶段(55日—58日)。对上报事迹进行审核把关,确定分享的故事。

故事分享阶段(513日)。各科室、单位可采用演讲、朗诵、短片、PPT等多种形式进行分享、展示。届时,将邀请区学最美人主题教育办领导、团区委的领导、局领导及工青妇的领导担任评委。评选采用评委打分和观众评委投票,产生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2、开展“捐好书 递爱心”志愿活动(54日)

在各团支部动员团员青年捐好书的基础上,于5月4日组织团员代表赴上虞区新市民学校和爱心民工子弟学校开展捐书活动。

3进行“激扬青春对抗赛”(426日)

与区检察院团员青年分组进行对抗竞技赛,完成“穿峭崖、越林海、跨峡溪”等峡谷大穿越,通过对抗竞技赛,进一步提升团员的光荣感、责任感,增强组织凝聚力和团队士气。

参观“四明山第一抗日党支部纪念室”,回忆革命先烈在四明山用热血和青春铸就的红色年代。

四、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到位。纪念五四运动95周年是今年我局团委的重要工作,更是展示团组织形象、展现团员风采的难得契机。各团支部一定要充分认识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对活动开展的组织,统筹安排好各项工作,努力使主题团日活动覆盖全体青年、影响全体青年。

2、要精心组织到位。团日主题教育活动重点在基层,主体是青年。要按照眼睛向下、重心下移的工作要求,着眼基层,发动青年,让广大青年在参与中收获知识,在体验中享受快乐,过一个既欢乐充实又富有意义的青春节日。参加“激扬青春对抗赛”活动的团员青年名单(附加2)请于4月23日前报送至局监察室方超处。

3、要巩固深化到位。“五四”主题团日活动虽然在一个月集中开展,但加强团的组织建设和青年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却是长期发展的一项事业。要着眼长远,避免"一阵风"。各团支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开展青年教育、志愿服务、创先争优等活动,努力使主题团日活动凸显实效,使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充满活力。

 

附件1:“激扬青春对抗赛”活动建议参加人数

附件2:“激扬青春对抗赛”活动报名汇总表

附件3:“青春奋斗故事分享会”参赛细则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1:

“激扬青春对抗赛”活动建议参加人数

 


序号

单   位

建议参加人数

1

局机关

10

2

房管中心

6

3

环卫中心

5

4

市政中心

5

5

园林中心

4

6

测绘中心

2

7

市政质安站

1

8

城建档案馆

1

9

城开公司

2

10

园林公司

1

11

市政公司

1

12

工程办

2


 

备注:

1、上述参加人数为建议数,各单位可根据实际作略调,同时,建议可优先安排局“青年突击队”队员。

2、参加人员请穿运动服、运动鞋,并随身携带一套服装。

 

附件2:

“激扬青春对抗赛”活动报名汇总表

单位:                             联系人: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备注:此表请于4月22日前报送至局监察室方超处,联系电话:82131440,邮箱:275957644@QQ.COM。

 

 

附件3:

“青春奋斗故事分享会”参赛细则

一、比赛安排

时间:2014年5月13日下午14:30

地点:局八楼会议室

赛制:

1.选手请于5月9日下午14:00至局监察室方超处抽签确定比赛顺序,并将比赛所需背景音乐、短片等材料上交。

2.选手以“奋斗的青春最美丽”为主题,以系统青年干部职工为主要对象,以身边的同事在项目攻坚、城市管理、岗位建功、志愿服务等方面的奋斗故事、闪光之处为主要内容进行故事会比赛。

3.每位选手讲故事时间为8分钟以内,当时间剩余30秒和时间到时工作人员将分别举牌示意。

4.比赛结束后,评委代表将进行点评。

5.比赛结束后,根据评委及现场观众投票,进入颁奖环节,评选产生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青春奋斗故事分享会”评分标准

评价项目

评价要点

故事内容

(40分)

故事切合主题,观点正确、鲜明,见解独到;内容充实具体,结构严谨,构思巧妙,引人入胜;材料真实、典型、新颖;事迹感人、实例生动。

语言表达

(35分)

使用普通话,语言规范,吐字清晰,声音洪亮圆润。表达准确、流畅、自然。语言富有技巧,语速恰当,语气、语调、音量、节奏张弛符合思想感情的起伏变化;脱稿演讲,能熟练表达所讲述的内容。

形象风度

(15分)

讲述者着装朴素端庄大方,举止自然得体,有风度。精神饱满,能较好地运用姿态、动作、手势、表情。

综合效果

(10分)

故事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能较好地与听众情感融合在一起,营造良好的现场效果。

超时扣分

超出时间1分钟以内(包括1分钟)的在总分的基础上扣除0.3分;超出1分钟以上的在总分的基础上扣除0.5分。从总分中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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