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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590534/2014-1307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虞教体〔2014〕27号 | 公开日期: | 2014-06-18 11:16 |
发布单位: | 教体局 | 有效性: | 失效 |
上虞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初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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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直属学校、乡镇(街道)中学(含下属中学),有关民办中学: 根据《2014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的实施意见》(虞教体〔2014〕15号)精神,现就2014年全区初高中学校招生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高中招生 (一)高中招生对象和条件 1.招生对象:普通高中招收户籍在本区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年龄不超过十七周岁(1997年9月1日后生)的历届初中毕业生。非上虞户籍本区初中应届毕业生报考我区普通高中按《上虞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初中升高中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虞政办发〔2013〕136号)文件执行。单报职业高中的考生户籍不限,年龄可适当放宽。 2.招生条件:五项综合素质测评等第在5P及以上,省一级重点普高须在2A3P及以上,普高体育特招生、体育特长生的“道德与修养”素质测评在P及以上;具有一定文化素质,能坚持学习。下列人员不能报考普通高中:(1)高中(含职业高中)毕业生或已被高中录取过的学生。(2)初中已毕业,2013年9月1日以后在初中插班重读或旁听的历届生。(3)未能按区教体局规定办理休学手续的留级生。 (二)高中招生计划 1.普通高中。根据全区普通高中事业规划要求、浙价〔2009〕287号和浙教办基〔2014〕25号文件精神,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如下:
注:1.计划生、择校生招生比例按省市新规定执行;2.春晖中学另外面向全省招收国际班1班,班额40人;3.崧厦中学“+2”为音美班2班,招收60人;东关中学“+1”为体育特长班,招收15人;4.华维外国语学校“+4”为文德书院4班。5.如遇体艺普特招生和体育特长生生源不足时,余缺指标列入计划生录取。 2.职业高中:详见《2014年职业教育事业规划》。 (三)高中招生原则及收费标准 1.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实行统一招生,招生原则为志愿优先、择优录取。 2.高一新生收费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浙江华维外国语学校统一录取的计划生、择校生收费标准与省一级重点中学相同。 (四)考试科目与日程
(五)报名时间和要求 报名日期按上级规定执行,应届生报名由原毕业学校负责,在外市借读的应届生及历届生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街道)中学报名,并在备注栏注明“应、历届生”字样。 报名时考生须持户口簿(农村青年持乡、镇户籍管理部门的证明),按规定交纳报考费,并填写报名卡和高中考生调档卡。 (六)高中录取原则和办法 1.高中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志愿优先,择优录取,录取时以考生本人输入的相关信息为准。录取顺序为:第一批次定向生录取——第一批次城区普通高中计划生——第一批次城区普通高中择校生——第二批次其他普通高中计划生——第二批次其他普通高中择校生补报志愿——第二批次其他普通高中择校生——“3+2”高职及五年一贯制——职业高中。 2.普通高中计划生录取办法 (1)第一批次录取。①同一批次定向生录取。录取原则为定向推荐生统筹择优录取。录取学校为春晖中学、上虞中学,由市教体局根据定向资格分配名额、中考成绩和计划生志愿统筹择优录取。具体办法另发。②同一批次统招生录取。录取原则志愿优先,择优录取。录取学校为春晖中学、上虞中学、城南中学、浙江华维外国语学校,最多可填报三个志愿。录取时以第一志愿为主,第二志愿为辅,第三志愿为服从志愿(在城区普通高中调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二、三志愿高于第一志愿5分(含5分)投档。 (2)第二批次录取。录取原则志愿优先,择优录取。录取学校为崧厦中学、东关中学、丰惠中学、小越中学,可填报三个志愿。录取时以第一志愿为主,第二志愿为辅,第三志愿为服从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二、三志愿高于第一志愿5分(含5分)投档。 (3)在相同志愿、相同总分情况下,以综合素质测评等第得A多者为优先,如仍有并列,则录取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高者,再有并列,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思品学科顺序录取单科成绩高者。 3.择校生录取严格执行省“三限”(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要求,二、三志愿高于第一志愿2分(含2分)投档;实行第二批次其他普通高中择校生补报志愿,对计划生最低分数线以上、无志愿未录取的考生补报第二批次其他普通高中择校生志愿,再录取第二批次其他普通高中择校生,其他录取方法同计划生一样,由教体局统一录取,并在新闻媒体公布各校最低录取分数线。 4.特招(长)生招生办法另发。春晖中学国际班按相关政策由学校负责招生。 5.职业高中类录取程序和原则:第一批次录取纳入省厅高职院校招生计划的区职业中专和区职业教育中心“3+2” 及五年一贯制高职班,第二批次录取职业中专类(含技师班等)。录取原则根据考生的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批次、学校、专业依次录取。体育特长生根据考生志愿和竞赛成绩、文化成绩择优录取到相应专业。本市职校提前招生对象,只要符合《上虞区2014年职业学校提前招生方案》要求,视为正式录取。未被普高、职高录取的初中毕业生,可直接凭准考证于7月1日前到本区职业学校报名,学校根据考生成绩及各专业录取情况择优录取,录取后报教体局备案。 6.“六类考生”加分录取。详见《上虞区2014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各初中学校要将相关政策宣传到每一位考生及家长,并做好书面反馈。“六类”考生名册、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按规定要求报普教科审核。“六类考生”加分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13日17时。 7.外县市来我区招生,需经区教体局同意,否则不予办理学籍迁移手续。 (七)“高中志愿核对表”、成绩册等填写 1.普通高中志愿填写 ①考生根据本人综合素质等第和学业状况,填写合适志愿。春晖中学(代号01)、上虞中学(代号02)、城南中学(代号03)、华维外国语学校(代号04)、崧厦中学(代号05)、东关中学(代号06)、丰惠中学(代号07)、小越中学(代号08)。 ②学生志愿填报即《高中志愿核对表》填写时间为6月16日下午—18日上午,《高中志愿核对表》必须由学生本人输入,打印后经本人与家长确认签名,上交学校后不得变动。学校将《高中志愿核对表》按报名序号从小到大排列,于6月18日18时前交普教科。 ③学生补报志愿填报。《高中补报志愿表》须由学生本人输入,打印后经本人与家长确认签名,上交学校后不得变动。填报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④《简明登记表》按区招办要求认真填报、核对,及时上报电子文档(志愿栏内只填普高代号)。中考成绩发布当天,各校要再次认真校对区招办下发的《简明登记表》中的各项信息,特别是六类考生加分、中考体育分等数据,核对无误盖章后书面材料一份于第二天上午12时前报普教科。 2.职业高中志愿填写。职校考生“调档卡”必须由学生本人填写(志愿栏内填学校名称),本人与家长签名,学校盖章,上交后不得变动。各校与家长要共同指导考生填报志愿,积极鼓励考生填报职业高中。根据区教体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招生简章,由考生根据自己的成绩和志向填写《上虞区职业学校招生调档卡》,各校于6月18日18时前交职成科。“初中毕业生登记表”待录取工作结束后,被录取新生的毕业学校应按新生录取名单分别送录取学校。 (八)有关事项 1.各普通高中要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执行省“三限”要求,不得突破班额。 2.严禁高中各校招收教体局统一录取的计划生及择校生为本校的择校生。 3.凡被录取的高一新生,须凭入学通知书和准考证,于7月6-7日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取得普通高中学籍。
二、义务教育招生 严格执行《上虞市教育体育局 上虞市人民政府纠风办上虞市发展和改革局 上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择校收费和做好阳光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虞教体〔2012〕40号)文件规定,着力构建科学、合理、公正的招生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谐”发展。 1.小学升初中实行免试入学,初中入学率100%。所有学校不得举行与入学相关的考试。 2.百官街道城区初中招生,由百官街道办事处和区教体局共同协调。初中体育传统项目布局学校特长生列入招生计划,具体指标另行下发。 3.做好“新居民”子女中义务教育对象入学工作。详见《上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居民子女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虞教体普〔2011〕12号)。 4.2014年全区初一新生报名时间为7月5-6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统计好一年级新生人数,7月12日前报普教科。 三、加强招生管理 1.严肃招生纪律。各校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格把好报名关,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从现在开始到中考招生结束前,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到初中学校、不准在媒体进行招生宣传;各初中学校不得接待普通高中学校从事招生宣传活动;任何学校招生时不搞奖励,更不得减免应缴费用。如有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对责任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2.严格招生规定。招生过程中,对于任何所谓的招生“协议”,教体局一律不予认可。未经物价部门审批或备案,学校不得向学生或家长收取任何费用。各校在招生过程中若有违反招生纪律的,甚至出现有损系统形象的行为,则将在年度学校考核中从重扣分直至一票否决。各校要加大招生政策宣传,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切实引导考生合理填报志愿,避免志愿撞车,对工作失误与不到位的学校,区教体局将发布通报,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 3.严密学籍管理。要进一步规范学生电子学籍管理,切实执行《关于规范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转学、完善学生成长档案的规定》(虞教体普〔2012〕23号)文件规定,严格做到生籍一致。各普通高中要切实做好高一新生入学报到工作。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报到注册的,学生及其监护人可向学校书面申请并确定报到注册时间,必须在确定的时限内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所有高一新生均须由教体局批准后,方可取得普通高中学籍。高一新生学籍每年暑期统一由教体局组织录入,未批准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登入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系统。
附件:2014年上虞区初中学校定向生分配名额
绍兴市上虞区教育体育局 2014年5月27日
抄送:区委办、区府办、区教育工会,各学区办,方静副区长。 绍兴市上虞区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14年5月27日印发
附件: 2014年上虞区初中学校定向生分配名额
根据《上虞区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的实施意见》(虞教体〔2014〕15号)文件精神,2014年全区初中学校具有省一级重点普高定向生资格名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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