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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59042X/2014-3233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 | 公开日期: | 2014-06-23 14:30 |
发布单位: | 梁湖镇 | 有效性: | 失效 |
关于组织开展“五一”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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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五一”节即将来临,为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虞政办[2014]82号文件精神和年度安全生产检查计划,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次“五一”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重要批示和《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意见》(浙委发〔2014〕5号)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继续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全力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全面履行,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着力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有效防范和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检查范围 全镇各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等。 三、重点检查行业和内容 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废置等各环节的监督检查;排查易燃易爆场所电气防爆设施的管理情况,危险工艺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情况,作业安全规程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危险性作业的审批及监护措施落实情况等。 道路交通领域:强化重点路段、危险路段及死亡事故多发路段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企事业单位接送车辆、农机车辆、学生接送车辆和驾驶人员的安全管理情况。加大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影响交通安全突出问题的检查力度。 建设工程领域:重点检查在建工程建设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特别加强对涉及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机械机具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非法违法行为查处,严防建筑起重机械伤害、施工坍塌、高处坠落等事故。 消防领域:重点检查学校、卫生院、市场、浴室、饭店、网吧、寺庙等人员密集场所和“三合一”、“多合一”等重点场所,特别是排查城区和中心镇出租房火灾隐患,落实建筑防火间距、消防安全设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等消防安全要求。 矿山领域:重点检查矿山开采现场安全管理措施情况;防爆破伤害、防冒顶、防坍塌等措施落实情况;爆炸物品的储存、购买、运输、使用和清退登记制度落实情况;应急管理措施落实情况等。 特种设备领域:重点检查以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为介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处置、储存、使用、运行等安全管理情况;设备设施的检测检验、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严厉查处未经许可擅自生产、检验检测特种设备以及无证使用、未经许可擅自充装、超期未检等非法违法行为。 四、检查步骤及督查分组情况 (一)检查步骤 第一阶段:自查阶段(4月18日至4月23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切实按照文件要求,自觉履行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积极开展隐患自查自纠。 第二阶段:检查和督查阶段(4月24日至4月29日) 在各企事业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镇政府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属(辖)企事业单位和上述重点检查行业和内容开展全面彻底的安全检查,对发观的安全隐患要切实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确保整改落实。 (二)督查分组安排 由镇领导带队,会同有关部门,分组开展督查。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组:工矿商贸及危化品组 牵头领导:孙建灿 责任单位:资产管理中心、梁湖派出所 工作职责:负责工业商贸企业、矿山渡口、危化品使用、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安全、消防安全和特种设备使用安全。 第二组:文教卫生和宗教娱乐场所组 牵头领导:吴介月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文化站、梁湖派出所 工作职责:负责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校(园)舍安全、消防安全和校(园)接送车辆的安全;负责村镇卫生院、卫生诊所及食品药品、餐饮业职工职业病防治等安全;同时负责全镇宗教庙宇、网吧等文化娱乐活动场所的安全。 第三组:居住出租房、人员密集场所组 牵头领导:罗国泉 责任单位:政法综治办、梁湖派出所 工作职责:政法办负责全镇居住出租房、“三合一”等建筑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检查及公共活动场所的安全。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建筑、出租房火灾隐患整改,火电规范使用等情况。 第四组:农林渔牧组 牵头领导:陈建校 责任单位:农技信息中心 工作职责:负责农机车辆、山林消防、渔业生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发包工程、河道、水库、堤塘、地质灾害等安全。 第五组:建筑工程及道路交通组 牵头领导:朱树明 责任单位:建设发展办 工作职责:负责建筑工地、地上建筑物、住宅房屋及道路交通桥梁的安全。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检查计划,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做好部署,做到主体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具体、检查重点突出、整改措施到位。 2、严密组织,务求实效。要始终坚持安全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敢抓敢管,真抓实管,各村(居)、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开展检查、深入现场,督促指导,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3、即查即改,落实责任。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坚决彻底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4、广泛宣传,舆论监督。要加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村民和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检查工作,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细致地查找消除各种事故隐患。 5、认真总结,畅通信息。各村(居)和企事业单位要客观全面、实事求是总结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各村(居)及相关单位填报《梁湖镇各单位节前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1);各企业单位要填报《企业安全生产自查情况表》(附件2)。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综合协调职责,形成检查总结报告。并把汇总表于4月29日前上报镇安监所,联系电话:82439132,传真:82435922。 附件1:梁湖镇各单位检查情况汇总表。 附件2:企业安全生产自查情况表。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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