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2014〕37号
中共下管镇委员会
关于林红芬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村、单位党支部(总支):
经镇党委研究,决定:
林红芬同志任中共下管镇振新村总支部委员会负责人;
同意徐岳阳同志辞去中共下管镇振新村总支部委员会书记职务。
二O一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干部 职务 任免 通知
抄送:区委组织部
下管镇党政办 共印4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