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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590622/2015-3173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盖镇委〔2015〕45号 | 公开日期: | 2015-12-23 14:52 |
发布单位: | 盖北镇 | 有效性: |
关于全面推行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的实施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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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镇委[2015]45号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党(总)支部: 为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管理,进一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党内组织生活,推进党员组织生活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决定在全镇各基层党组织中推行“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通过建立“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从严格管理党员、严肃组织生活、促进作用发挥入手,进一步增强“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的执行力,增强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政治责任、党员意识,增强党内政治生活教育提高党员的作用,推动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成为坚强战斗堡垒。 二、参加对象 “党员固定活动日”覆盖镇所有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年老体弱、长期患病的党员,经本人申请、所在党组织同意后可以不参加集中性组织活动。党组织要以适当形式安排好这一部分党员的组织生活。 三、活动时间 “党员固定活动日”每月开展一次,每次不少于半天,活动时间为每月5日,如5日逢法定节假日,可根据实际情况将该节假日前或后的最近一个工作日确定为该月的“党员活动日”。 四、形式内容 各基层党组织可以支部(党小组)为单位,围绕“党员固定活动日”活动主题和党员需求,结合单位实际,设计丰富多彩的活动菜单,增强活动吸引力,提升活动实效。当前重点要围绕内强素质主题,开展“党员学习日”活动;围绕推动发展主题,开展“党员议事日”活动;围绕外树形象主题,开展“党员服务日”活动;围绕激发活力主题,开展“党性检验日”活动。 “党员固定活动日”重点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展开: (一)学习教育活动。高度重视思想建党,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和理想信念教育放在首要位置,采用多种形式开展学习,组织党员围绕党的重大理论成果、路线方针政策、时事政治、党章党史和党内规定等内容开展学习讨论,不断提高党员党性修养和理论水平。组织党员上党课、观看专题电教片、举办专家讲座、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学习先进典型等,不断提高党员的综合素质。 (二)民主议事活动。围绕基层党内民主建设,充分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规范党务公开内容、程序,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重大事项票决等制度。及时通报本单位工作和党组织建设等进展情况,积极鼓励党员建言献策,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引导党员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社会责任感,主动关心关注社情民意,围绕工作重点和社会热点开展讨论交流,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传递正能量、传播好声音。 (三)服务奉献活动。围绕服务中心、推动工作,组织党员在“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环境卫生等工作中带头创先争优,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结合“走村不漏户、户户见干部”,“联系不漏户、党群心贴心”,在职党员进社区,点亮“微心愿”等活动,紧紧围绕社会所需、群众诉求,因地制宜地开展便民利民、扶贫帮困、治安维稳、环境保护、政策咨询、心理疏导等各类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基层党员干部要运用驻村联户、结对帮扶、民情恳谈等载体,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努力把矛盾问题解决在基层一线,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四)党性锤炼活动。健全完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推动“三会一课”常态化,增强党员党性观念和政治觉悟。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由支部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参加;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由支部书记主持,全体支部委员参加;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由党小组长主持,小组全体党员参加;党课每季度至少一次,由支部委员会负责,全体党员参加(可吸收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定期组织党员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互相交流汇报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增强党员主体意识和政治定力。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工作的要求,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民主评议工作。 五、活动流程 1.确定主题。各基层党组织在“党员活动日”之前,要广泛征求党员意见,排摸党员需求,在此基础上确定活动主题,形成季度活动计划。 2.组织实施。各基层党组织要将活动计划及时向党员进行公告,并明确专人负责组织实施“党员活动日”有关活动,做好活动台账。党员领导干部更要带头参加,视活动内容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3.总结反馈。活动结束后,各基层党组织要对活动内容、形式、效果等进行总结,征集党员建议意见,便于更好地设计下一季度的活动菜单。各基层党组织要采取适当形式对党员参加活动情况进行公示,党员参加活动情况作为评先评优、民主评议党员、不合格党员处置的重要依据,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确保“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执行到人到事。
附件:1、基层党组织“党员活动日”活动计划; 2、“党员活动日”参考菜单。
中共绍兴市上虞区盖北镇委员会 2015年9月14日
抄报:区委组织部 附件1: 盖北镇 年度 季度基层党组织“党员活动日”活动计划
注:请于每季度末的25日前将下一季度的“党员活动日”活动计划在党务公开栏中及时公开,并上报镇组织办。 附件2: 基层党组织“党员活动日”参考菜单
注:各基层党组织可参考以上菜单,结合单位实际,针对党员的需求,自行设计符合本单位的党员活动菜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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