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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46325725/2015-3524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虞便〔2015〕5号 公开日期: 2015-12-29 10:08
发布单位: 便民服务中心 有效性:

关于开展行政审批服务“微创新、微改革”活动的通知

虞便〔2015〕5号

 

各窗口、分中心(交易中心):

为进一步提升“中心”服务发展的能力,提高服务群众的水平,优化我区政务服务环境,结合区委办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开展“新常态新举措新发展”讨论的方案》(〔2015〕60 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中心窗口、分中心开展“微创新、微改革”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中心”各窗口、分中心(交易中心)。

二、活动内容

“微创新、微改革”活动,要结合“改革推进年”的总体要求,以“小切口、有实效”为基本特征,重点针对窗口审批服务工作中实际操作中的具体矛盾和问题,以及企业和群众反映的热点和难点,包括审批服务、作风效能、廉洁行政(服务)、窗口管理等方面内容,并突出审批服务办理的环节合并、流程优化、时限缩短、材料简化等创新和改革。

三、工作要求

1、充分动员,积极参与。各窗口、分中心要从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重要论述的高度,结合正在开展的“新常态新举措新发展”讨论,重视“微创新、微改革”活动,动员全体窗口工作人员认真谋划,积极参与,在优化审批流程,推行政务公开,提升窗口服务上下功夫、想办法,从小处着手,实行微创新、微改革。每个窗口和分中心至要申报至少2个以上的“微创新、微改革”项目,并填写《窗口行政审批微创新、微改革项目申报表》,于6月5日前上报“中心”办公室,经“中心”讨论筛选后由“中心”审管科、行政审批监督科具体负责“微创新、微改革”项目的推进落实。

2、广泛宣传,造浓气氛。要认真做好该活动的宣传推广工作,各窗口、分中心上报的“微创新、微改革”项目,既要有时间进度,更要有预定目标,真正做到“对症下药”、“有的放矢”。“中心”将在《上虞日报》上对申报项目进行公开刊登,扩大群众知晓率。

3、问题倒逼,牵引改革。“微创新、微改革”要从关系群众利益的小事改起,从一件件具体的事情做起,从细节着眼、从细微处创新,切实转变作风,提高执行力和服务水平。“中心”设立“改革创新奖”,并在年终进行通报表彰。

4、有机结合,服务发展。要将该项活动与当前开展的作风建设“六大”专项行动相结合,切实转变作风,服务发展,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办事服务,让企业群众在改革创新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打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

附:窗口行政审批“微创新、微改革”项目申报表

 

 

 

 

 

 

 

 

 

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监督办)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抄送:区委办、区府办、区纪委、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区政府

      余云才副区长、区纪委王永明书记                           

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监督办)办公室    2015年5月25日印发     

窗口行政审批“微创新、微改革”项目申报表

 

窗口

 

微创新、微改革事项

 

实施时间

 

内容

 

预期目的

和效果

 

此表请于6月5日前报“中心”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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