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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462/2015-2413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 公开日期: 2015-02-25 16:10
发布单位: 东关街道 有效性:

关于开展春季新居民(出租房屋)基础信息大排查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进一步巩固新居民管理服务工作,切实加强新居民(出租房屋)基础信息登记,配合做好全街道“控违拆违”和“一户多宅”整治工作,避免重大“漏管、失管”事件发生,经研究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春季新居民(出租房屋)基础信息大排查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建设“平安东关”总体目标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和《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办法》,切实加强新居民和出租房屋基础信息排查登记,准确掌握信息底数,全面提升我区治安管理水平,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大局。

二、行动时间及安排

本次行动自2015年1月10号开始,至6月30日结束,分以下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从1月10日至春节放假前,为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主要做好政策宣传、年终关爱、走访调研等工作,重点做好对在库新居民(出租房屋)的信息核对注销和重点区域的摸排,研究部署大排查行动计划,为节后大排查工作做好准备。

第二阶段:从春节放假后至6月底,为全面排查,清仓见底阶段。本阶段主要任务是开展地毯式排查登记,彻底摸清新居民(出租房屋)信息底数,重点推进出租房屋上牌管理工作,切实提升出租房屋信息化管理水平。

三、工作措施

1、开展全方位宣传,着力营造良好氛围。各村、社区要趁年底前,抓紧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进一步加大法律法规和政策待遇的宣传力度,大力营造人人参与、个个知晓的良好氛围。一要借助各种媒体进行宣传。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刊、标语、口号等形式,持续对《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和《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办法》进行宣传;二要结合年终各类关爱活动进行宣传。要抓好节前新居民返乡和节后新居民返城的有利时机,多组织开展一些年终关爱服务和留守人员联欢晚会等活动,借活动之机开展相关政策宣传。三要通过上门服务进行宣传。多开展一些上门走访,在了解实际情况的同时,通过发放小礼品和告知书、签订责任状等形式,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全面提升责任单位和新居民的主动申报意识。四要结合全区中心工作进行宣传。抓住全区“控违拆违”和“一户多宅”整治工作的各个阶段,适时开展一些出租房屋相关政策宣传,切实提升出租房东的管理责任意识。

2、加强网格化排查,彻底摸清信息底数。街道事务所、派出所要齐心协力,抓住节后新居民返城高峰期,发动各方力量,对本辖区范围开展一次地毯式排查,彻底摸清新居民和出租房屋底数。一要组织开展好网格化大排查。要按照网格划分原则,以新居民专、协管员和派出所辖区民警为主要力量,会同村(社区)干部、治保主任等人员,分片分组,有计划、有步骤地对辖区内所有出租房屋开展一次集中排查,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要重点排查新居民聚集区域,以及居民自建房屋,发现未登记的出租房屋,及时进行登记建档,并与房东签订出租房屋治安、消防责任书。要加强对出租房屋租住人员的信息核查,充分利用移动终端,切实加强信息查验,严格按照“人来登记,人走注销”的工作要求,做好信息的登记和注销,同时要注重住址、单位等信息的变更,确保人户、人企信息一致。二要注重对在库数据的核对清理。随着违章建筑的大量拆除和年底新居民返乡高峰期,事务所在排查开始前,加强对在库新居民和出租房屋信息的核对清理,统一将企业单位、工地等新居民名册和村居(社区)在库出租房屋名册发放给各专、协管员,逐户上门核对,及时注销清理。发现房屋已被拆除或不再出租的,经与房东核实后,立即报事务所注销,发现出租房屋原登记信息有误的,要及时进行更新完善。三要加强对出租房屋和企业单位的安全隐患的排查。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口头告知、签订责任状等方式,不断强化对企业主、房屋出租人及租住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要特别加强对出租房屋内部用火、用电、用气等各类安全隐患的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告知危害并报相关职能部门落实整改措施。

3、实施区域化整治,有效提升治安水平。派出所要组织好各辖区民、协警,积极参与本次集中排查,同时,要强化对辖区内重点区域的清查整治,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提升辖区治安管控水平。一要做好高危人员管控。凡在集中排查走访时,发现身份不明、居无定所或群众反响恶劣的人员,统一纳入高危人口列管;对有前科劣迹的人员,要统一梳理后,进行重点跟踪排查,准确掌握其居住和活动情况,挖掘掌握部分线索。二要切实加强对重点复杂部位的治安清查。结合“雷霆”行动,加强对辖区内歌舞娱乐、美容美发、洗浴休闲等服务场所的治安清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涉黄”、“涉赌”、“涉毒”等违法犯罪人员;要注重对网吧、工地、矿台、窑厂等人员变动频繁、安全事故高发部位的排查,及时堵塞登记漏洞;要组织专人对辖区重点区域进行24小时轮流巡查,切实增强治安防控力度。三要进一步加大对违反《条例》和《办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各所要注重情报线索的收集,对新居民专、协管员在排查中发现的各类违法犯罪线索和可疑人员,要第一时间做出反应,深入调查处理;要严格按照“谁出租、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要求,落实出租房东和企业主的管理职责,对坚决不配合排查登记的房东和业主,要严肃依法作出处理,切实增强登记意识,落实社会主体管理职责。

4、落实长效化措施,强化出租房屋管理。街道事务所要结合本次新居民(出租房屋)集中排查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出租房屋基础台账资料,逐步推进出租房屋上牌管理,建立健全长效化管理机制。一要完善出租房屋基础台账资料。严格按照“一户一档”的工作要求,准确填写出租房屋基本情况表、承租人员情况表,签订治安管理责任书,建好台账,做到资料齐全,信息准确。二要建立定期走访制度。严格要求各责任区专协管员,按照滚动上门摸排的要求,每个月对辖区出租房屋完成一遍走访摸排,做好人员变动和走访情况记录,并在档案中进行更新完善。三要健全出租房屋信息互通机制。通过直接函告、定期会商等方式,切实加强与建设、工商、卫生等部门的信息互通,对排查出来的涉及违章建筑、涉嫌传销和非法行医等情况的出租房,及时反馈给各职能部门处理,进一步提高群防群治能力。四是开展对出租房屋的分层次管理。事务所要根据前期摸排情况,梳理出一批群租房以及租住人员相对复杂、人员变动比较频繁的出租房屋,落实专管员重点进行监管,提高上门摸排频率,提高管理针对性。五是扎实推进出租房屋上牌工作。各村、社区要通过本次排查,彻底掌握本辖区出租房屋情况,并配合街道做好出租房屋上牌工作,区新居民服务管理局将会同区公安局治安大队,对全区出租房屋进行统一编码和上牌管理,进一步提升出租房屋信息化管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开展春季新居民(出租房屋)基础信息集中排查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将本次活动作为2015年开春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全年工作打好基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详细制订活动方案,科学安排实施步骤,确保专项活动有序推进。要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统筹相关工作。各村、社区要以本次活动为抓手,与街道“控违拆违”、“一户多宅”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加强与各职能部门和街道各办线相互协作,统筹安排,合力推进。要结合活动,广泛进行宣传,切实增强房屋出租人和租住人员的主动申报意识,进一步提高政策知晓率。

3、严格监督考核。事务所将和派出所联合加强对基层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将不定期的对各村、社区进行稽查,并将稽查结果列入年终考核,详细掌握活动进展情况,对排查工作滞后的村居(社区)和专、协管员,加强跟踪督促,确保按期完成排查任务。

 

附件:春季新居民(出租房屋)基础信息大排查前期走访摸排情况表

                  

 

 

上虞区人民政府东关街道办事处

                          2015年1月14日

 

 

 

 

 

 

 

 

 

 

 

 

 

主题词:春季   新居民(出租房屋)   大排查  专项行动                            

抄  报:区新居民服务管理局                                                                                                              

东关街道党政办公室                2015年1月14日印发       

                                                 共印20份


附件:                        

春季新居民(出租房屋)基础信息大排查前期走访摸排情况表

填报单位:           (2015年 1 月10 日至 2 月 10 日)         填报时间:

宣传服务

走访摸排

在库信息核查

 

 

访

访

访

 

 

 

 

 

 

 

 

 

 

 

 

 

 

 

 

 

 

 

 

注:统计时间为1月10日至2月10日,2月11日前报新居民事务所王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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