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索引号: | 002590462/2015-2413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 | 公开日期: | 2015-02-25 16:07 |
发布单位: | 东关街道 | 有效性: |
关于组织开展春节期间暨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 ||
|
||
各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街道相关办线、中心、站所: 为继续深化我街道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真吸取哈尔滨“1.2”火灾事故教训,抓实抓好冬季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春节期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经济社会稳健发展,根据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春节期间暨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2014年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等各项工作开展的基础上,进行一次全面的“回头看”,坚决防范和杜绝隐患问题的反弹。同时针对低温季节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多发及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违章违规及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全面提升事故防控能力,确保我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检查范围及重点内容 全街道各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及人员密集场所等。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建筑施工、非煤矿山、油气管道、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三合一”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重点治理对象及重点场所、重点地段、重点环节等的安全检查。 (一)危险化学品领域: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排查易燃易爆场所电气防爆设施管理、危险工艺现场管理和事故防范、作业安全规程建立和落实、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到位、安全设施配备及危险性作业的审批和监护、“五防”(防火灾、防爆炸、防泄漏、防中毒、防窒息事故)措施落实等情况;强化对化学品罐区监测监控仪器、设备设施、设计审批、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培训教育及生产运行等各个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该领域由街道安监所负责检查。 (二)道路交通领域:重点摸排、检查重点路段、危险路段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客运车辆、企事业接送车辆、农机车辆、学生接送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及时落实应对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的应急措施;严格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乘坐交通工具;突出整治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运行,运输企业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及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和长途客车夜间违规行驶等问题。该领域由街道建设发展办及三角站交警中队负责检查。 (三)消防安全领域:强化对宾馆、饭店、KTV、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医院、学校、车站、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劳动密集型企业、易燃易爆单位等易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加强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防火安全管理;排查企业消防安全责任、管理制度是否落实,自动消防设施运行是否良好,灭火器材是否充足,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通畅,防火巡查检查、员工教育培训、消防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是否开展等;严厉打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排查出租房火灾隐患,落实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等消防安全要求。该领域由街道政法办、安监所、东关派出所按分管范围负责检查。 (四)建筑施工领域: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持续强化对危险性较大、事故易发的分部分项工程、重点部位、工序和环节,如脚手架、起重吊装、起重机械设备拆装、高大模板支撑、高大桥梁、深基坑等的安全监管;重点检查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项目各方安全生产履职、现场管理人员实际到位及工程项目建设程序规范情况;排查防坍塌、防冻、防滑、防火、防中毒措施落实及高空作业、临时用电、临建设施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的监控情况。该领域由街道建设发展办负责检查,工业企业资产管理中心配合。 (五)非煤矿山领域:重点检查矿山开采现场安全管理措施情况;防爆破伤害、防冒顶、防坍塌等措施落实情况;爆炸物品的储存、购买、运输、使用和清退登记制度落实情况;应急管理措施落实情况等。该领域由街道安监所负责检查。 (六)油气管道领域:重点检查各类易燃易爆品输送管线是否存在腐蚀、破损、开裂、变形、老化和跑、冒、滴、漏现象;严格检维修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审批;严厉打击破坏损害油气管道行为,突出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等现象的排查治理。该领域由街道建设发展办负责检查,工业企业资产管理中心配合。 (七)特种设备领域:重点检查宾馆、学校、浴室、车站、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及重点行业、重点场所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以及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维护管理和鉴定情况;排查现场安全管理、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应急管理等情况。该领域由街道安监所负责牵头检查。 (八)“三合一”及劳动密集型企业领域:严格按照东安委(2014)19号《关于开展“三合一”企业及场所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在前期排查摸底及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的基础上,针对重点整治对象,进一步强化对落实整改情况的督查检查,凡是违章搭建、违规生产经营的“三合一”企业一律依法拆除、关停。对污染重、能耗大的“低、小、散”及用工不规范企业,采取“关、停、搬、转”等方式,加快改造提升步伐,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认真贯彻落实全街道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东街办(2014)80号《关于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针对治理范围和重点依法开展专项治理。该领域由街道各办线、中心、站所按各自分工范围负责检查。 其他行业和领域的检查内容由各职能办线、中心、站所按上级部门的要求自行制定,务必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全面彻底,同时上报街道安监所检查情况汇总表一份。各行政村(社区)小规模企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根据上述重点检查内容由各村(社区)自行组织,检查情况汇总表上报街道安监所。 三、检查步骤 按照自查自纠、排查整治两个步骤开展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参照《关于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 (一)组织自查自纠(2015年1月6日至2015年1月20日) 各生产经营单位切实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整治机制,自觉履行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各行政村(社区)、街道相关办线、中心、站所,要认真督促所属(辖)企业抓好自查。各企业及行政村(社区)于2015年1月20日前将《东关街道春节期间暨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情况表》(附件1)报送街道安监所。 (二)全面排查整治(2015年1月15日至2015年1月31日) 各行政村(社区)、部门、街道相关办线、中心、站所,在各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隐患进行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对所属(辖)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要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整治机制,自觉履行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对发观的安全隐患要切实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确保整改落实。并于2015年1月31日前将《东关街道春节期间暨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报送街道安监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行政村(社区)、街道相关办线、中心、站所要高度重视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紧密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认真开展动员部署,明确工作责任。同时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由主要领导亲自带队,组织抽调相关业务骨干,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二)落实工作措施。要从冬季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及诱发事故的不稳定因素增多的实际出发,认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按照“四个一律”要求,继续深化“打非治违”,严厉打击违章违规及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进一步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三)加强应急管理。要加强特殊时段,特别是假期及雨雪冰冻天气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健全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物资装备和队伍,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加强应急联动,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 (四)认真总结分析。各行政村(社区)、街道相关办线、中心、站所要切实履行综合协调职责,对专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分析研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梳理解决一些影响安全生产的难点和突出问题,并形成总结报告。
附件:1、东关街道春节期间暨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情况表 2、东关街道春节期间暨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汇总表
绍兴市上虞区东关街道办事处 2015年1月5日
抄送:上虞区安委会 上虞区安监局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