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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590622/2015-3167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盖镇政〔2015〕2号 | 公开日期: | 2015-02-27 12:59 |
发布单位: | 盖北镇 | 有效性: |
关于做好二○一五年度兵役登记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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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和区征兵办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春节前开展2015年度的兵役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兵役登记和落实预征对象。 兵役登记、颁发《公民兵役义务证》的对象为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 二、兵役登记条件。 兵役登记对象的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男性公民,符合兵役登记年龄,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均应参加兵役登记。 三、兵役登记的办法。 凡符合兵役登记对象的男性公民,按照镇政府的通知,携带《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和一寸照片一张由村民兵连长带队到镇政府兵役登记站(设在镇政府内)参加兵役登记、目测。 兵征登记站设在镇政府内。登记时间为2015年2月12日一天,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上午:9:00---10:00镇东村、丰棉村、镇海村、珠海村;10:00---11:00、丰富村、联合村;下午:14:---15:00世海村、夏盖山村、新河村;15:00---16:00兴海村)。 四、兵役登记时间安排。 全镇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组织准备阶段。2月6日前,镇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召开好会议,搞好宣传发动。 第二阶段为组织实施阶段。各村2月10日前要将《兵役登记表》、《兵役登记通知书》下发到适龄公民手中,要求适龄公民实事求是填写好兵役登记表,民兵连长做好调查,填写好《2015年兵役登记调查花名册》。2月12日各村按文件规定时间组织适龄公民到镇兵役登记站参加兵役登记,按顺序进行目测、体检、政审,并将《2015年兵役登记调查花名册》、《兵役登记表》上交镇人武部),镇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应征公民进行身体目测、病史调查和政治初审,并发出2015年征兵预告通知书。 第三阶段为总结阶段。完成应征公民兵役义务证的审批,制作,上报表格和总结。 五、要求: 1、兵役登记是我国法定的兵役制度,抓好这项工作,对于做好平时征兵准备,提高兵员素质,加强军队建设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各村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及时组织适龄青年上站参加兵役登记。 2、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浙江省征兵工作实施办法》,使广大群众和适龄青年认清依法服兵役,自觉参加兵役登记,领取《公民兵役义务证》和报名应征是每个公民的应尽义务。对拒绝、逃避兵役登记,不履行兵役义务,经教育不改的,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上虞区《关于应征公民拒绝、逃避服兵役的处罚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3、要结合兵役登记,掌握应征青年基本情况,加强对应征青年平时的管理教育,立足从兵役登记抓起,从年初抓起,各村民兵连长要及时掌握应征公民的流动去向、政治、身体、文化等状况,了解掌握他们思想动态、现实表现,为征兵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盖北镇人民政府
2015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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