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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590622/2015-3168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盖镇政〔2015〕40号 | 公开日期: | 2015-04-29 15:03 |
发布单位: | 盖北镇 | 有效性: |
关于做好盖北镇2015年参保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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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 为全面加强我镇的农村卫生工作,提高广大农民的健康水平,根据浙江省卫计委《关于做好2015年参保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15〕18号)和区政府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5年我镇参保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农民健康体检工作是改善农村卫生状况,缩小城乡卫生差距的重要举措,通过此项工作使农村卫生服务网络更加健全,卫生服务功能更加完善、农民健康更有保障,同时让社区卫生服务与农民健康结合得更完美。逐步使农民形成“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的就医习惯,使卫生服务公平性、可及性明显提高,最终人人享有优质健康保健的目标。 二、体检对象、频次 中小学生、儿童及60岁以上老人为主要体检对象,每年体检一次;其他人群自愿体检,每两年(2015年-2016年)体检一次。要求60岁以上老人体检率达到65%以上,中小学生、儿童体检率达到90%以上。 三、体检项目 1.常规体检项目包:内科、外科、血常规、尿常规、空腹血糖、B超(肝、胆)、心电图、血尿酸等。 2.重点人群体检项目包 60岁以上老人:在常规体检项目的基础上,增加血脂、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氮),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 0-6岁儿童:按照目前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规范体检项目执行。 在校中小学生:按照《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卫发〔2010〕83号)的规定执行。 四、工作要求 1、各村要成立工作班子,落实具体工作人员,做好免费健康体检的宣传动员工作,鼓励辖区内常住参合农民自觉参加健康体检,要开展一次上门入户调查,摸清辖区内参合农民的常住情况,尤其是60岁以上参合农民的常住底数,提前做好体检场地的安排,并在检查日上午安排3-4名工作人员到体检地点做好体检秩序的维持和体检农民的登记、测量身高体重、测量腰围臂围等工作。 2、卫生院要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的信息化建设,将体检结果及时录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加强健康体检的后续管理和对重点人群的跟踪服务,加快建立规范化的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社区责任医生要做好体检情况的记录和体检结果的整理和分类工作,及时将体检结果反馈给居民,并针对性地进行上门随访,开展健康指导和不良行为干预,及时将随访管理情况记录到健康档案,实现长效动态的健康管理。
附件:《2015年盖北镇各村农民健康体检日程安排表》
盖北镇人民政府 201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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