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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746325725/2015-3523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虞审管〔2015〕2号 | 公开日期: | 2015-06-12 10:10 |
发布单位: | 便民服务中心 | 有效性: |
关于做好企业投资项目高效审批试点省级配套权限下放事项承接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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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审管〔2015〕2号
区有关部门: 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企业投资项目高效审批试点省级配套权限下放承接的通知》要求和区政府指示精神,为及时切实做好下放审批事项的承接工作,促进我区行政审批权力“管得好,接得住”,促进企业投资项目高效审批,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提高承接认识。简政放权,前提是放权放事,核心是提速提效,关键在有效承接。这次区级8个部门承接省政府及省级部门下放的13个行政审批事项(附件1)对于我区加快投资项目审批,加速项目落地,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是改革深化之年的一项重要惠企惠民举措。 二、要明确落实审批承接人、承接科室、做好承接事项办事须知。有关部门要做好上级对口部门下放的审批事项承接工作,要充分抓好落实工作,明确落实好承接人,承接科室,制定好相应的事项办事须知,防止出现上级简政放权,下级无人做事的脱节断档现象。 《省级下放审批事项承接情况表》(附件2)请通过政务办公系统于1月26日前发送至区审管办(区便民服务中心)。联系人:袁林华,82129009。
附: 1.省政府及省级部门下放的13项审批事项 2.省级下放审批事项承接情况表
绍兴市上虞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 2015年1月13日
抄 报: 区府办余云才副区长,区纪委王永明书记 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室 2015年1月13日印发 附件1 省政府及省级部门下放的13项审批事项
附件2: 省级下放审批事项承接情况表 部门: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填报人: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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