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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k15129216/2015-2225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5-06-30 10:56
发布单位: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曹娥街道)

关于培育和发展乡贤参事会的工作意见

各村(居)、社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精神,根据区委办〔2015〕11号《关于培育和发展乡贤参事会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现就我区街培育和发展乡贤参事会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培育和发展乡贤参事会,是基层自治的有益补充,是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探索实践。通过培育和发展乡贤参事会,充分利用当地优秀传统文化力量,发挥乡贤的亲缘、人缘、地缘优势,贴近群众,服务群众,激发群众主体作用,“共谋、共建、共治、共享”,凝聚社会资源,提高基层社会组织化水平,增强基层的“自组织”能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社会治理,建立起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村(居)民自治组织为基础、基层社会组织为补充、村(居)民广泛参与的协同共治工作格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乡贤参事会在区街道党工委、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培育发展、开展工作,并接受街道办事处的监督管理和村民委员会的业务指导。

    ——坚持民事民治。坚持以群众为主体,以需求为导向,以“共谋、共建、共治、共享”为目标,激发群众自治活力,实现“村事民议,村事民治”。

    ——坚持补位辅助。合理区分乡贤参事会与行政村职能,发挥其补位和辅助作用,弥补基层组织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不足,形成有益补充。

    ——坚持规范管理。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严格按照章程开展活动,坚持财务透明、信息公开,自觉接受党工委、办事处和群众监督。重大及涉及面广的活动报街道备案。

    三、培育路径

    1.功能定位。乡贤参事会是以参与基层经济社会建设、公共服务,提供决策咨询、民情反馈、监督评议及开展帮扶互助服务为宗旨的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地域性、非营利性的基层民主协商和自治组织。

    2.成立条件。乡贤参事会要有章程,主要负责人必须是未受过刑事处罚并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申请备案的,由筹备组填写相关材料,经村(居)委会初审同意后,报街道审查,条件符合的,由街道作出准予备案的决定,并颁发证书。

    3.组织机构。乡贤参事会的会员应是当地或姻亲关系在当地以及投资创业在当地,品行好、有声望、有影响、有能力、热心社会工作的人。会员入会前须经当地基层党组织审核确认,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三年,改选可与基层组织换届同步进行。秘书长原则上由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兼任。

    4.运作模式

    (1)乡贤个人会员30名以上的,应成立乡贤参事会,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会员在50名以上的须成立理事会。

    (2)乡贤人数在5至30人的村,由街道统一成立乡贤参事会,村(居)设立分会。

    (3)乡贤人数在5人以下的,设立乡贤顾问,发挥其参政、议政、辅政作用。

    5.职责任务。乡贤参事会的主要职责任务:(1)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奖教助学和乡风文明;(2)组织慈善公益活动,开展扶贫济困等活动;(3)积极引智引才引资,助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4)参与公共事务管理,为基层“两委”提供决策咨询;(5)推动建立健全、实施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维护公序良俗;(6)收集了解社情民意,反馈群众意见建议;(7)协调邻里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6.工作制度。乡贤参事会的工作开展以章程为依据,并建立履职承诺、财务管理、信息公开、评议监督等相关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参事会会议制度,每年开展活动不少于2次。

    四、培育措施

    1.积极引导发展要积极支持,加强宣传,广泛动员和鼓励符合条件的乡贤积极加入参事会,并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大力培育发展乡贤参事会。

    2.组织履职培训。要加强对参事会成员的教育培训,以理论学习、经验交流、专题调研等多种形式,提升乡贤履职素质和能力,提高共建共治的参与意识和水平。

    3.发挥积极作用。要结合当前农村工作重点,以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为载体,以协同共治为抓手,为乡贤参事会发挥作用创造条件,让参事会有动力、有目标、有抓手、有依据。

    4.激发组织活力要积极举办“乡贤论坛”,加强互动交流,并对作出积极贡献的参事会和乡贤给予适当表彰奖励。有条件的地方应以村歌、村史、公德榜、善行义举榜、乡贤祠等形式,记载乡贤公德,不断激发参事会履职活力。

    五、实施步骤

    1.调查摸底(2015年5月份前)。召开动员会议,按照上级要求,摸清本地具体情况,进行酝酿沟通,并确定1至3个村(居)作为试点单位。

    2.指导培育(2015年5月份)。区、街两级指导试点村(居),协助培育成立乡贤参事会,制定《参事会章程》、工作制度等,并指导乡贤参事会开展工作、提供服务、发挥作用。

    3.总结推广(2015年6月至12月)。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按照实践、总结、推广“三步曲”, 及时总结乡贤参事会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年底前,努力争取全覆盖。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乡贤参事会建设工作,区街成立乡贤参事会建设工作指导小组,由徐新副书记任组长,钟玲娟、章来兴、周洪标副主任任副组长,区街组织办、宣传办、政法综治办、民政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法综治办,具体负责指导协调乡贤参事会建设的各项工作。

    2.注重示范引领区街已选择金桂苑社区、光明居委、金村作为乡贤参事会建设试点单位。试点单位要统一思想,认真部署,精心制定方案,及时完成乡贤参事会试点工作。其他村(居)、社区也要抓紧谋划,积极筹备组建乡贤参事会,街道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广。

    3.强化舆论宣传街道要为乡贤参事会履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先进典型,组织优秀乡贤开展巡回宣讲,全面推进乡贤参事会的培育发展。

 

   

 

 

中共上虞经济开发区(曹娥街道)工作委员会

 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办事处

                          2015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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