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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k15129216/2015-2225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15-06-30 11:11 | |
发布单位: |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曹娥街道) |
关于开展“平安一条街”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 | ||
各相关局办、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区街平安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充分发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参与维护社会治安和平安建设工作的积极性,根据上级平安综治工作安排,现就我区街开展“平安一条街”建设活动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平安上虞”的总体要求,将“平安一条街”建设作为社会治理创新、“平安曹娥”建设的重要内容。以平安宣传和平安创建为重点,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努力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使街区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商户等平安创建参与率达到95%以上,使“平安一条街”成为我区街平安建设的样板和典型。 二、建设范围 “平安一条街”建设区域为赵家大桥至铁路大桥舜江西路段。 三、工作目标 通过“平安一条街”建设,使区域里的饭店、宾馆、娱乐场所、小食品店、小餐饮店等商家、个体工商户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都能参加平安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平安机关、平安商店等基层系统平安创建活动,能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注重自我防范,积极参与到平安建设中来,改变所在街区的治安面貌和经营风气,营造“平安建设人人有责,创建平安个个参与”的良好氛围,提高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参与率和安全感满意率。 四、工作任务 (一)在平安宣传上 1、建立一个平安小景点。在白象公园设置“曹娥街道平安一条街”石碑和绿化带作为景点标志。 2、设置旗幔广告。利用舜江西路路面的路灯杆,放置制作好平安宣传标语的旗幔广告。 3、制作宣传窗和宣传牌。利用街道路面现有的宣传窗和宣传牌,广泛宣传平安建设相关知识和标语。 4、制作墙体彩绘。利用白象公园文化中心墙体,制作卡通漫画形式的平安宣传标语。 5、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利用沿街机关、企事业单位、商铺的LED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平安宣传标语。 6、制作一批平安展板。定期不定期,尤其是在节假日人流较密集时段在街区进行集中宣传。 (二)在平安创建上 1、街区内所有的饭店、宾馆、娱乐场所、小食品店、小餐饮店等商家、个体工商户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相关单位签订涉及平安综治、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禁毒、消防等内容的平安建设目标管理责任状,落实平安创建责任,落实平安创建措施,积极主动配合做好省市平安建设暗访督查工作。 2、街区内的商户、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能将创建工作落实到日常的生产生活中。商户能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合法经营,持证经营,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企业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确保产品质量,不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饮店等能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切实维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网吧、娱乐场所等遵守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文化市场管理条例,落实消防和治安管理措施,不超范围经营;机关、单位、银行等能加强治安安全防范工作,参与平安机关、治安安全示范单位等创建工作。 五、工作安排 1、4月25日前确定“平安一条街”建设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名单,拟定《平安创建倡议书》和《上虞经济开发区(曹娥街道)“平安一条街”建设目标管理责任状》,拟定“平安一条街”建设的宣传形式及内容。 2、4月底前召开由领导小组成员和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平安一条街”建设动员会,贯彻文件精神,明确工作职责。 3、5月10日前由各相关成员单位人员参加,向沿街商铺及单位发送《平安创建倡议书》,签订《上虞经济开发区(曹娥街道)“平安一条街”建设目标管理责任状》。 4、5月底前制作安装好“平安一条街”建设的有关宣传广告。 六、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区街成立“平安一条街”建设领导小组,由党工委副书记徐新任组长,分管政法、商贸、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副主任、派出所长为副组长,相关局办负责人为成员,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政法综治办),办公室主任由政法综治办主任兼任。
中共上虞经济开发区(曹娥街道)工作委员会 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办事处 2015年 4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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