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区文广旅游局 >>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索引号: /2015-475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5-07-13 09:03
发布单位: 文广局

2012年上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一、概况

2012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区政府的有关要求,结合行业特点,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权利,促进依法行政,推动科学发展,联系服务群众的重要举措,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推进及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上级布置的任务,及时在局机关部署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了人员,完善了组织,明确了职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由分管领导负总责,办公室具体落实工作,指定专人具体经办,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工作流程。同时,注意做好与机关档案工作的联动,并在机关各职能科室做好发动工作,以确保所公开信息的权威、完整,力求全面反映我局工作面貌。

   二是建章立制。主要是根据我局实际,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办法,参照局行政文件发文流程,拟定实施以领导签发为核心内容的审核制度,确保了所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同时,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察,主要是分管领导随机登录信息公开网站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查阅。

   三是搞好维护。我局的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目前通过市政府统一的绍兴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这一平台来实现,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主要是做好信息录入工作,同时,在机关内部做好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我局按照《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未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本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12年度无信息公开申请件。

   、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局2012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我局未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收取过费用。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不足之处:一是相对于人民群众的需求,信息公开在内容深度和广度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目前网站已经搭建网上互动和网上办事的平台,但在网上办事的保障以及服务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改进;三是对基层文化部门的指导还不够。为此,我们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是不断健全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克服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切实做好信息的更新维护和规范化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运行。

  二是紧紧围绕广大市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使公众充分了解文化工作,支持文化事业的发展。逐步探索对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重大项目公开制度,提高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推动文化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文化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通过抓基层、抓基础工作,做到统筹规划,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性和协调性。加大宣传力度,使文化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覆盖广泛,服务民众,实现文化惠民。

  四是公开的形式和效果上还需改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不够多样化,网上有关栏目的内容、服务功能还需进一步完善,与社会市民的信息互动需要进一步开发。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