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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15-1714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5-07-20 15:40
发布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2年度市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省、市政府要求,2012年我局继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年报包括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一、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2年,市建设局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不断推进建设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公开内容

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机构信息——领导成员、机构职能、下属机构、政府自身建设。

2、政策文件——政策文件、规范性文件。

3、工作信息——政务动态、计划总结、通知公告、应急管理。

4、民生事项——为民办实事。

5、行政执法——执法事项。

6、人事信息——人事任免。

7、年报——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8、重点事项公开——保障性住房,包括保障房工作信息、廉租房公开、经济适用房公示、公租房公示。

(二)公开形式

1.政务公开栏。2012年在局政务信息公开栏发布信息共82条。政府自身建设19条,政务动态26条,通知公告17条,为民办实事5条,人事任免15条。

2.新闻媒体。通过报刊、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二、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2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办理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项目。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上级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通过全局干部职工的积极努力,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在内容深度和广度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以便于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二是在网上办事的保障以及服务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改进,提高网上互动和网上办事平台的利用率,;三是对窗口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还不够。为此,我们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不断健全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紧紧围绕广大市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进一步加强对基层窗口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通过抓基层、抓基础工作,做到统筹规划,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性和协调性。加大宣传力度,使建设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覆盖广泛,服务民众。

六、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2012年,我局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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