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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15-0085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5-07-24 10:36
发布单位: 供销总社

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08年5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我社按照虞政办发【2008】88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有关准备工作,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制作、形成、获得或掌握的以纸质、胶片、磁带、磁盘以及其他载体反映的内容。政府公开这些信息资源给社会,让社会充分利用,将会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政府信息公开可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同时,政府信息公开还可以促进政府与公众的合作,促进社会发展,将有利于政府廉政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对进一步规范我社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水平,有着重要的推进作用。

    二、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并建立工作机制。成立上虞市供销合作总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市社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钟百富副书记任领导小组组长,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和综合协调,专门指定1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系人,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指定专人负责,职能科室各司其职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

    三、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上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市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报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审核后向社会公布。

    四、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及相关配套设施。落实政务公开场所、设备。明确市社办公室为指定公开查阅地点,配备电脑、电话、打印机等设备,集中受理信息公开申请服务事项,方便群众查询。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内容。在政务公开门户网站设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申请及反馈功能,设立信息公开意见箱,及时更新信息内容。

    五、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和监督保障机制。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以确保我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要求。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制定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三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二00九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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