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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15-2166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5-07-29 10:27
发布单位: 综合行政执法局

上虞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现公布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包括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保证公开、公正、便民。2012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43条,包括工作信息27条、机构信息14条、人事信息2条.

   二、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2012年,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我局在受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配套制度和信息公开目录尚需更加完善,对基层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有待加强等问题。未来我局将继续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注重充实公开内容,围绕满足市民群众最关注、最迫切的信息需求,进一步充实城市管理信息公开内容,及时、正确公布;二是增强信息公开的有效性、科学性和合理性,方便群众查询和使用,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通过主动公开减少依申请公开数量;三是结合信息公开绩效考核,进一步提高我局下属基层中队和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2年,我局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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