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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15-1188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5-07-30 10:31
发布单位: 财政地税局

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推进“阳光政府”,受到了社会的有力监督,提高了财税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按照上级要求,现将一年来的政务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局2011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信息18条,占总体比例为40%;政策文件2条,占总体比例为4.4%;工作信息18条,占总体比例为40%;行政执法信息1条,占总体比例为2.2%;人事信息2条,占总体比例为4.4%;财政信息2条,占总体比例为4.4%;公共资源交易信息2条,占总体比例为4.4%。
        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了财税机构设置、重大财税活动、财税政策、人事管理、财政预决算等方面的内容。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采取了多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包括在政府网站上开辟信息公开专栏、在财税外网上提供公开信息、在局宣传窗发布各类信息、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等,并以《上虞财税》专刊等形式定期向社会发布有关的财税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1年我局未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任何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起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事情的发生。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是:政务公开的力度不够大,信息公开还不够深、不够广,许多应事前公开的内容变成了事后公开;工作缺乏创新,公开内容和形式有些僵化、简单。针对以上情况,我局将进一步提高全系统人员信息公开意识,挖掘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对于能够公开的信息尽量公开,保障公民的知情权。
       六、下一步主要工作和措施
      一是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构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强化社会监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是坚持以完善配套制度为抓手,不断夯实基础工作。认真总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的经验,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实施细则,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提高公开的质量和水平;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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