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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462/2015-2436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5-07-31 16:47
发布单位: 东关街道

2011年度东关街道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省、绍兴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扎实推进我街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街道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针对年度中班子成员人事变动的实际,街道党委、办事处及时调整充实了由行政主要领导任组长、下设办公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了一名班子成员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日常事务,确保组织人员到位。同时进一步明确责职,责任到人,主任总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落实抓、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抓,有组织、有计划地实施这项工作。在实施过程中,本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责成各办(站)认真整理,慎重对待,务必使公开栏真正成为“明白栏”。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很多,而且也不是一成不变,应随着政策、形势的变化而变化。我街道从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入手,围绕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和容易出现不公平、不公正甚至产生腐败的行政行为进行公开,公开的重点主要是围绕“事权、财权、人权”展开,将各办、站、中心的办事程序、群众最关心的重大事项(如招投标项目、优扶对象、农村宅基地审批等)、为民办实事等的情况公开。截至目前,已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5条,2011年新增128条。

    三、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2011年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六、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对公开内容的把握上,目前还停留在政府层面,表现为政府认为该公开什么就公开什么,而不是群众要公开什么就公开什么;在公开的深度上,有时还停留在简单的公开的层面上,在“能够衡量、能够检查、能够比较”的公开方面探索不足,有待加以改进。下步针对存在问题,街道将进一步加强有关人员的业务培训,积极探索有效途径,着力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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