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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42X/2015-324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梁委〔2015〕34号 公开日期: 2015-07-08 08:39
发布单位: 梁湖镇 有效性: 失效

关于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关职责的意见

 梁委(2015)第34号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党(总)支部: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推进我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效落实,现对镇党委、人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职责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工作要求。要严格按照镇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责任分工和工作分工的要求,认真抓好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及时进行专题研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并帮助指导分管部门搞好工作部署。要督促有关专项工作牵头单位制订实施方案,做到责任意识更加强化,工作目标更加明确,工作措施更加有力。

二、开展检查指导。要认真学习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采用听、看、查、核等各种方式,经常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督促检查,针对督查了解的情况,认真研究,采取措施。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要认真听取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各牵头部门工作任务进展情况的专题汇报,并积极配合党委、政府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的考核。对分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在每年底要向党委、政府作出专题汇报。

三、加强教育管理。要督促指导责任范围内的部门认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要及时掌握和密切关注责任范围内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督促认真诺廉和践诺。对责任范围内的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谈心活动,加强廉政教育,出现违纪苗头或群众有反映的,要及时谈心教育,打招呼,敲警钟,提醒防范。要注重关口前移,通过健全制度、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等措施,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消极腐败行为及各种不正之风的发生。

四、解决突出问题。要深入调查研究,了解掌握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特别是对社会普遍关注、群众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要集中精力认真解决。对于责任范围内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要支持、督促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五、严格责任追究。要认真实施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责任追究,特别是领导责任的追究。责任范围内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放松党风廉政建设,疏于监督管理,导致违法违纪问题和不正之风的滋生蔓延,特别是发生重大经济损失和恶性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并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实施责任追究。

附:1、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

    2、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分工

 

 

 

 

 

 

中共梁湖镇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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