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司法局 >>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索引号: 002590235/2015-152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5-08-03 10:02
发布单位: 司法局

2011年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上虞市司法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情况如下,本报告中所统计的数据时限为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一、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认真组织《条例》学习

    我局坚持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当作落实“司法为民”的重要工作和具体行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创建人民群众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为目标, 2011年我局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前已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局办公室),并配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1名兼职工作人员。

    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内容,确保在实际工作中加以贯彻落实。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提高执政能力和政府公信力为重点,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我局信息公开《指南》、《目录》,推进信息公开规范化管理,实施形式多样的便民举措,增强信息公开服务效能,有力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展。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咨询、申请及答复等各项工作得到了顺利的开展。

    二、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有关情况

    本局2011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44.4%;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占总体的7.4%;业务类信息13条。

    主动公开信息包括队伍建设、基层司法、普法宣传、律师管理、公证管理、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等。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采取多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包括上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上虞法治网、向档案馆等公共查阅场所提供公开信息、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等。特别是在上虞法治网上,开辟法制新闻、法律咨询、普法园地等8个专栏进行各种信息的公开,满足社会群众对法律知识的需求,设置“12348”法律咨询热线,接受我市群众法律咨询,提供优质法律援助。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信息公开的收费和行政复议情况

    2011年,我局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条,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各任何成本费用,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量较少,覆盖面还不够广;信息公开的制度及相关配套政策还不够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没有专职人员,公开不够及时。针对以上情况,我局在下一步将认真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全局思想认识。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当作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举措,组织司法行政机关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学习教育活动,引导机关干部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进一步增强机关干部对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的认识,端正工作态度,改进工作作风,为抓好信息公开工作奠定良好思想基础。

    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管理。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审核力度,加大信息公开量,不断提高局信息公开工作效能,提升网上服务的质量,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尽最大努力满足群众的现实需求。

    三是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工作能力。继续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能力和素质,提高局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及时性,加大信息的宣传力度,努力提高群众对司法行政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上虞市司法局

                                2012年1月15日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